盐城市亭湖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公告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公开招聘教师(校医)225名(其中研究生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盐城市亭湖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招聘岗位的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应届毕业生,指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4.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段学科与招聘岗位一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也可参加应聘,须在被聘用后的1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有效期内相应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书的,也可参加报名,但须于2020年12月底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校医岗位须取得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6.身心健康。
三、报名安排
1.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盐城市亭湖区教师招聘系统”进行。报考者可通过电脑登录“盐城市亭湖区教师招聘系统”(登录方式: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区教育局—2020年教师招聘,网址http://www.tinghu.gov.cn/)和手机端关注“亭湖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教师招聘”,进行报名。
(1)报名、照片上传:
2020年7月5日9:00-7月11日16:00;
(2)资格初审:
2020年7月5日9:00-7月12日16:00;
(3)陈述申辩:
2020年7月5日-7月13日期间9:00-16:00;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0年7月5日-7月13日18:00;
(5)缴费确认:
2020年7月5日-7月14日12:00。
2.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方式”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微信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2020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空白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20届高校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大专、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大专学历不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不需提供);④个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证件照2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另一张在背面写上姓名和应聘岗位)。
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证明;④各类获奖证书;⑤工作经历证明,也可以使用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参保证明、缴费明细)代为证明(无工作经历的不需提供);⑥个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证件照2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另一张在背面写上姓名和应聘岗位)。
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传材料每张图片不超过300KB,所有图片总大小不超过5M。
(2)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0年7月13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0年7月18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任何方式的报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②2020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招聘研究生岗位的,区教育局及相关招聘单位将分别在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师范大学设立报名工作咨询点,进行宣传。
四、考试和资格复核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研究生岗位应聘人员采取面试考核办法)。
(一)笔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相关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2.笔试日期: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提前10日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nghu.gov.cn/)和“亭湖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在“盐城市亭湖区教师招聘系统”中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附件5《2020年盐城市亭湖区公开招聘教师(校医)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点击网页“确认”按钮即代表做出承诺。应聘人员应在笔试时间前14天申请“苏康码”,考试当天提供“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后,考生可关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nghu.gov.cn/)、“亭湖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在盐城市亭湖区教师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毕业生暂不提供);③教师资格证书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暂不提供);④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2020年届高校毕业生提供,不含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⑤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者需提供空白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不含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⑥《2020年盐城市亭湖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或《2020年盐城市亭湖区公开招聘校医报名表》。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将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nghu.gov.cn/)和“亭湖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请予关注。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nghu.gov.cn/)和“亭湖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本人弃权出现的空缺,将在应聘同代码职位的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出现的空缺不予递补。
3.面试分两种形式。教师岗位采用上微型课方式,校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分数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参加面试人员需交面试费100元。
(三)考试总分计算方法
考试总分=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研究生岗位应聘人员以面试分数计入考试总分。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聘用
(一)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分相同时,取笔试分数高的参加体检;笔试分数再相同时(研究生面试分数相同时),另行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nghu.gov.cn/)和“亭湖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公布。
2.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体检人员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1.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三)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ngh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出现的空缺不予递补。
(四)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及时向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人事科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不含“先上岗、再考证”人员)、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以便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均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聘用新教师实行6个月试用期(其中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先上岗、再考证”人员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或在1年内(含试用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签订协议后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不得放弃聘用或在亭湖区服务期未满3年(含试用期)申请办理调出和辞职手续。
所有通过拟聘用公示的人员个人档案须于2020年8月底前寄送到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人事科202室(地址:盐城市亭湖区教师发展中心,毓龙东路69号,邮编:224000)。2020年8月底前凭报到证(往届生可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证件不全、手续不完备、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20届应届毕业生受疫情影响可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
六、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七、招聘咨询电话
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0515-69660131
八、招聘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515-69660189。
本公告由盐城市亭湖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盐城市亭湖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
1.2020年盐城市亭湖区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岗位表.xls
4.参考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版)》.doc
5.2020年盐城市亭湖区公开招聘教师(校医)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doc
盐城市亭湖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