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公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146人】
为适应园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加强园区教师队伍建设,参照《东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园区公办学校拟向全国招聘优秀的特聘教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共招聘教师146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东莞松山湖中小学、幼儿园2019年非在编教职员岗位表》。被聘用者为非在编教职工,薪酬待遇参照松山湖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员工薪资标准执行。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毕业生:国家统招计划录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幼儿园教师可以大专毕业)。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报考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2.社会人员:幼儿园教师须为大专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须为中等幼儿师范学校以上,小学教师须为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或初级以上职称,中学教师须为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社会人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有教育系列高级职称或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应届毕业生不设年龄限制。
(2)教师资格证要求(教学岗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人员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或认定教师资格所需的各科合格成绩,2019届本科毕业生(含师范生和非师范生)报考须具备:①教师资格类别认定需要层次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材料,或按国家规定师范生可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学、心理学和实习成绩;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他人员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所有未取得教师资格或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考生,一经录用聘任,原则上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对一年内未能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延迟一年试用期和转正;对两年内未能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退出教学岗位。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能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应聘人员可放宽学历条件并优先聘用:
(1)获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2)获得或受聘为省级教育家培养对象、名校长(园长)工作室主持人、名师(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名校长(园长)培养对象、名教师(班主任)培养对象、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称号的;
(3)获得或受聘为地级市教育家培养对象、名校长(园长)工作室主持人、名师(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名校长(园长)培养对象、名教师(班主任)培养对象、学科带头人;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教坛新秀荣誉称号;
(4)在优质课、教师基本功比赛、班主任技能大赛等现场比赛中获得地级市一等奖、省二等奖及以上;
(5)所主持的课题成果获省二等奖及以上。
具体条件查阅《东莞松山湖中小学、幼儿园2019年非在编教职员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报名—资格审核—统一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