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0年引进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第二期)
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关于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通知》(灵组发﹝2020﹞8号)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平人社通﹝2020﹞96号)精神,经汇报县委、县政府同意,灵台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名额6名,其中灵台一中3名,灵台二中3名。本次招聘名额下不限专业(具体详见附件1),若应聘人数大于招聘名额时,由县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本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或“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毕业生及其他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和2018、2019届未就业的高校同类毕业生。
4.年龄条件:本科及硕士研究生为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1)。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2020届毕业生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在校期间有不良记录者,所签就业协议无效,不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有应聘意向的高校毕业生,于2020年7月10日至8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在灵台县第一中学和灵台县第二中学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填写《灵台县事业单位引进招聘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学习成绩单、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寸彩色照片等。
(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负责按照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对应聘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测评。
成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行业内专家、技术骨干组成的面试测评组,抽调工作人员计时、计分,人大、政协机关及人社部门进行监督(面试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技能和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应聘者签字确认。
面试测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划定面试合格线,合格线为80分。面试测评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招聘人选,当招聘岗位名额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招聘人选。面试测评工作全部结束后,由县教育局将面试相关原始资料留存备查。
(四)签订就业协议。县教育局依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签约人员。应届毕业生应与招聘单位及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毕业院校、本人、用人单位各留存一份,并于毕业生毕业前签订结束,逾期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资格复审。按照用人单位人事隶属关系,毕业生于8月20日前,持就业报到证(报到证有具体就业单位的,须同时提交与报到证就业单位一致的解约函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学籍档案等到县教育局报到,由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复审内容包括:上述证件是否真实完备,档案是否密封完好,档案内是否有不良记录及学历学位材料是否齐全等。复审结束后,填写《灵台县事业单位紧缺人才复审情况汇总表》,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体检。县教育局根据复审结果和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和体检医院签订责任书,抽调纪检人员全程监督。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可就该项目再复检一次,复检即为终检。
(七)公示。县教育局按照面试测评、复审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用人单位、灵台发布等微信公众号及灵台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县教育局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审批。对符合招聘条件、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审批同意聘用。
(九)备案。县教育局在审批工作结束15个工作日内,将形成的聘用结果报告(报告中必须说明体检、公示情况,并附承诺书、岗位信息表、补充公告、复审情况汇总表、就业报到证原件)、《灵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及《灵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结果备案花名册》报县人社局备案。
(十)办理聘用手续。对备案核准的人员,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落实相关待遇。
四、监督咨询电话
灵台县教育局0933-5938681
灵台县第一中学0933-3621669
灵台县第二中学0933-3661026
附件:1.灵台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引进招聘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xlsx
灵台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