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省教育厅、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发〔2020〕3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2020年我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数为85名,其中,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71名,用于招聘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地方“特岗计划”教师招聘14名,用于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具体分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详见《榕江县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表》(附表1)。
二、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符合“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要求,招聘的特岗教师安排在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工作。重点向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建学校倾斜,对深度贫困乡镇的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充分予以满足,适当提高村小、教学点的特岗教师招聘比例。
(三)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地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202号)有关要求,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精准扶贫考生”)招聘(见榕江县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表)。
(四)“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任期为三年,聘任期内特岗教师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管理。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中央“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以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全日制专科应往届毕业生为主,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30日后出生)。
3.具备相应资格。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
(2)2018、2019、2020年应往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报考。被录取后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2017年及以前的高校毕业生,且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凡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2020年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数据状态为确认通过的截图证明,可以报考。但是在上岗前必须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报考者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相近专业的范围由州“特岗计划”招聘领导小组参照教育部下发的专业目录界定,并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公布,下同)。
5.在编在岗教师(含2017、2018、2019年招聘聘用并在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6.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指总成绩在同学段同学科录取指标内末位平行分)。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7.综合学科岗位限定符合报考条件的精准扶贫考生报考(详细岗位指标见附表1)。报考时,不限定具体任教学科,但必须是附表1中各学段教学计划开设的学科。
(二)地方“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地方“特岗计划”用于招聘幼儿园教师,报考人员年龄均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30日后出生)。
(1)以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全日制专科应往届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应往届毕业生(含省教育厅同意开设学前教育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报考者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相近专业的范围由州“特岗计划”招聘领导小组参照教育部下发的专业目录界定,并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公布,下同)。
(3)2018、2019、2020年应往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报考。被录取后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2017年及以前的高校毕业生,且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凡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2020年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数据状态为确认通过的截图证明,可以报考。但是在上岗前必须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
(4)身体健康,符合幼儿教师有关基本条件。
中央“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地方“特岗计划”面向入学前黔东南州户籍生源招聘。中央“特岗计划”综合学科面向我州精准扶贫考生招聘;地方“特岗计划”综合学科面向榕江县精准扶贫考生招聘。
在编在岗教师(含2017、2018、2019年招聘聘用并在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子女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指总成绩在同学段同学科录取指标内末位平行分)优先录取,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上岗的程序进行。招聘工作时间段: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28日。
我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国家“先上岗、再考证”等阶段性措施,根据全县报名人数情况,科学合理设置招聘程序,结合实际研制方案和操作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我县的实施方案和相关考务工作安排在榕江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我县将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要求开展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并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117.135.237.12:8080)”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须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9:00至2020年7月3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2.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培训、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榕江县的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任合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我县将对其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报到州教育局。
1.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3日。
2.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报考人员应按时到榕江县教育和科技局四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下一阶段招聘。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供其相关材料主要为以下内容: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5)精准扶贫考生须提供县级扶贫办(移民局)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或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证明材料。
(三)笔试
县教育科技局对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进行汇总审核无误后于2020年7月14日上交州教育局,并对其参加笔试考试的准考证信息进行编排后填写《贵州省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笔试信息统计表》(详见附表3),连同考务工作安排于2020年7月16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
笔试由省统一出题、统一笔试时间。笔试的考务、组织等工作由榕江县教育和科技局统筹落实。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0年7月26日后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117.135.237.12:8080),根据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
1. 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1日上午9:30至11:30。
(2)笔试地点:榕江县古州镇中心校(古州一小)。
2.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内容为:
(1)报考初中和小学学科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的考生考数学类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类试题。专业知识70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30分,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2)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含精准扶贫考生)的考学前教育类试题。专业知识70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30分,包括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3)报考初中和小学综合学科岗位的精准扶贫考生考综合类试题,主要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0年8月8日至8月10日。报考人员可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dn.gov.cn/)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
(四)面试和考试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2020年8月15日至2020年8月16日。
2.面试要求:以招聘岗位数1:4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并及时公布(不足1:4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每个岗位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综合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州教育局拟定并组织实施。
3.考试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
1.体检时间:2020年8月24日。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5:1(四舍五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进入体检,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我县教育科技局负责组织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我县将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进行入职审查,入职审查合格后,由州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合格、入职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后,由我县公布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任等相关手续。
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即按“特岗计划”县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以县为单位,按报考者所报考县、学段、学科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如未完成招聘任务出现空缺岗位,将在报考我县且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如果报考我县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顺序递补还未完成录取指标,可从全州同学段同学科愿意调剂到我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完成所需指标数,按照愿意调剂到我县体检合格后可录取到空缺岗位。
2.签订聘任合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科技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并由榕江县教育和科技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3.上报聘用签约人员名单和报到时间:2020年8月28日前,州教育局将汇总审核后的《贵州省2020年(中央或地方)“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统计表》(详见附表4)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备案。被我县录取并签订聘任合同人员到岗时间以榕江县特岗办的通知为准。
“特岗计划”招聘发布的各项信息,州“特岗办”及时公布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或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内,报考者必须随时关注网上及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内公布的各项通知、时间安排和相关信息〔特别是补录信息〕,报考时须提供真实的联系电话,必须随时保持通讯畅通。报考者如因未及时查询“特岗计划”招聘公布的各项信息或错填联系电话、未接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不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签约,一律视为自愿放弃面试、体检、录取资格及补录资格。
五、资金安排
(一)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县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等。招聘学校要为特岗教师安排好周转房、宿舍等,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六、政策保障
(一)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特岗教师聘任期内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二)县教育科技局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汇总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情况,报县编制、县人社部门,县编制、县人社部门收到材料后,要依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人事人才管理服务工作。保证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对重新择业的,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七、组织保障
为加强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成立榕江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组 长:陈尚京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杜玉清 县教育科技局党组第一书记
副组长: 段婷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
黄国锋 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石开齐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贾 锐 县委编办主任
欧君武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石昌平 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杨小军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就业局局长
韦茶明 县委编办副主任
杨光珍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陆小松 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石开进 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杨羚艺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副科级督学
罗伍云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负责人
吴 敏 县教育科技局办公室负责人
苟建贵 县教育科技局教师培训中心主任
杨 辉 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股长
吴永耀 县教育科技局计财股股长
各招聘学校校长
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科技局,负责招聘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黄国锋 办公室副主任:杨羚艺
办公室成员:由县教育科技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榕江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在县“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遵照《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发〔2020〕36号)的有关规定和程序逐步实施。具体招聘工作在榕江县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进行。招聘过程中如遇到重要情况和重要问题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州特岗办报告。
八、工作要求
(一)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科技局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应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时,应约定1年试用期。
(二)县教育科技局做好对三年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跟踪、管理和考核等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要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中特岗教师数信息,严格审查把关;要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各特岗招聘校于2020年9月20日前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2020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宣传“特岗计划”的成果和特岗教师的先进事迹。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助力脱贫攻坚作用发挥和取得成果方面的总结和宣传,努力营造实施特岗计划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保证特岗教师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绩效、目标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五)录取我县的特岗教师的户口及档案须迁到我县,在上岗后两个月内将个人档案榕江县交特岗办,统一移交县教育科技局档室管理。
(六)县有关部门要加大“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监查力度,严格按照“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要求招聘教师,对特岗教师待遇保障、聘任期满入编等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予以督促整改。
(七)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在“贵州教育厅门户网”(http://www.gzsjyt.gov.cn/)、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_edu)、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各地教育部门网站及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等平台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八)防控要求
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按照“两早两全,应检尽检”的要求,对近期从中高风险地区来参加2020年黔东南州“特岗计划”的考生,要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1.14天内从外省低风险区来的考生,有健康绿码,均须在我州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为阴性的,可参加考试。
2.14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来黔东南州及接触去过北京市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人员的考生,有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到我省后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须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后,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方可解除隔离并参加考试。无健康绿码或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一律实行到我省集中隔离14天,并在入黔当天和第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方可解除隔离并参加考试。
现场资格审核时的防控要求,按州教育局发布的措施执行。
(九)咨询电话
黔东南州教育局人教科:0855-8503442
榕江县教育和科技局特岗办:0855-6627637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16685206683 15172527959
九、监督投诉
州教育局和县纪委、县监委第七派住纪检组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州、县有关部门投诉。
本方案由县教育科技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2.榕江县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笔试信息统计表.xlsx
3.榕江县2020年(中央或地方)“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统计表.xls
榕江县教育科技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