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惠州市惠阳区赴华南师范大学引进高学历高职称教师公告【62人】
为提高我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优化专业学科人才结构,促进教育优质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惠阳区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惠阳委办通〔2016〕13号)要求,我区将赴华南师范等大学引进一批硕士研究生和名教师及教育领军人才,充实到我区师资队伍。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职位
2019年引进高学历高职称教师岗位62名(具体引进岗位见附件1)
二、 引进对象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段须为全日制师范类相应专业毕业;
2、全日制教育教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本科段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且具备中小学高级以上职称的在职在岗教师。
三、引进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爱心;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
(四)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学科专业相对口,具有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不含三证,高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可报低层次对应的学科,下同),取得普通话二乙以上等级证书;
(五)年龄要求:年龄一般要求18-35周岁,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以最高学历报考的2019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惠阳区在职在编教师;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近五年内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2016年至2018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不得报考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工龄不足10年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
(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材料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4月10日上午8:30-12:0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一楼顺德厅
(三)提交材料
1、填写好的《提交材料目录表》、《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引进高学历高职称教师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
2、第二代身份证、大一寸免冠同底近期彩照2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学年各学科完整成绩单(专业名称后面注明师范方向的可不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属于在职在岗教师需提供);
4、与报考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乙以上等级证书;
5、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的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2019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各学年各学科完整成绩单及普通话二乙以上等级证书报名;
6、广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需提供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8、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都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经验证后,除指定需提供的原件材料外,其他证件材料的原件退回本人。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全程严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应聘资格;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年龄、服务期等计算,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均为公告之日止;
4、2019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暂缓)须于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公告之日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公告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5、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考察阶段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未能按要求出具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引进程序和办法
引进程序:现场接受报名→审核报考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面谈考核→发布进入技能测试人员名单→技能测试(试讲)→公布技能测试成绩→面谈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等手续。
(一)接受报名,资格审查
(二)面谈考核,选拔进入技能测试人员
与考生面谈并审核考生报名资料,根据考生面谈综合表现及个人综合情况,按照引进职位数与参加技能测试人数不高于1︰4的比例选拔参加技能测试人员,技能测试成绩为最终考试成绩。如通过选拔参加技能测试的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技能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技能测试资格。请考生报名后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顺利收到相关通知。
(三)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以试讲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对教材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和教学素养等方面的教育教学能力,采用模拟课堂教学形式进行,试讲的内容为中学学科知识。每学科技能测试(试讲)时间为12分钟内,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不能按时参加技能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技能测试资格;
3、考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规定在区政府网站人社局和教育局栏目上予以公告;
4、技能测试时间:2019年4月11-12日上午8:00开始,具体安排以通知为准;
5、技能测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一楼顺德厅。
(四)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引进职位数等额确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须在规定时间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因签约需要,请应届毕业生参加体检前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六)拟聘用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的区人社局、教育局栏目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者,确定为聘用对象的考生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调配或调动手续,并签订《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范本见粤人社发〔2009〕58号),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如有特殊情况者,需书面请求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
六、聘用待遇及相关规定
(一)被聘用的教师必须与区教育局签订从教协议书,否则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取消录用资格,由此造成招聘岗位缺额,可在同岗位中具备侯选资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由招聘考试组织单位研究决定。被聘用人员须服从教育局的统一调配,自办理人事关系起须在受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进入技能测试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技能测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录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二)被我区正式聘用为教师的,办理完相关人事关系调入手续后,按所聘岗位享受我区公办教师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新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一律按学校岗位设置所规定的要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安排岗位等级,在职教师考取后要重新进行岗位聘用。经批准聘用的新教师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我区公办学校教师的同等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含调入)资格。
(四)获聘人员符合《中共惠阳区委 惠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阳区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惠阳委办通〔2016〕13 号)规定的,可按《关于做好高学历高职称专业人才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惠阳组通字〔2018〕36 号)申领生活补贴、住房补贴。
(五)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不合格、未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等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者考生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是否递补,由招聘考试组织单位研究决定。
七、考务咨询
惠阳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752-3768311,具体招聘问题请咨询区教育局0752-382633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八、纪律与监督
招考过程由惠阳区纪委监委派员全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区教育局 0752-3826566; 区人社局 0752-3768378
九、惠阳区引进高学历高职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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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阳区教育局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