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技师学院2020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以及《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20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实际工作需要,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邢台技师学院为财政全额补贴事业单位,相当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根据办学资质、条件和社会需求,承担技师、高级工等高技能人才的教育、教学和培养任务;开展相关学历教育和职业技术技能进修、培训等业务,以及职业资格鉴定相关工作。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拟选聘工作人员7名。具体要求详见《邢台技师学院2020年度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见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8月10日。
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0年8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1年。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为了加强高技能人才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学、科研能力和管理水平,创建一流技师学院的工作需要,从全国选聘有工作经验的高技能人才。
五、选聘范围
世界技能大赛获得优胜奖及以上的选手、具备相关专业的高级技师、技师技能等级证书、具备艺术设计专业的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高技能人才。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0年8月1日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ext.lss.gov.cn/)和邢台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xtjsxy.com/)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采用现场及邮件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8月14日17点整
报名地点:邢台技师学院南门培训中心308房间
2.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持填写的《邢台技师学院2020
年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及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单位有效证明(包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发放工资证明)、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4张近期蓝底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至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准予参加选聘。
3.邮件报名方式:报名者将《邢台技师学院2020年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和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tjsxyrsc@163.com。
4.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测评考核。
(三)测评考核
由技师学院负责组织各专业专家组成评委会,世赛选手采取面试答辩、高级讲师采取试讲、高级技师和技师采取技能操作的方式对参加选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考核成绩采用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两位小数。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招聘人数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市级道德模范及提名奖项获得者、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疫情防控工作中受到表彰奖励的人员、在工作中获得国家省市级奖励。如无以上情况或情况相同人员,则通过加试评选出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技师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技师学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邢台技师学院网站及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选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本次考试工作安全进行,防疫工作见《邢台技师学院公开招聘防控须知》(附件3)。
政策咨询电话:0319-2609737
监督举报电话:0319-2609806
0319-3690133
附件:附件1(邢台技师学院2020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1).xls
附件2(邢台技师学院2020年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1).doc
邢台技师学院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