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2020年公开招聘县城区高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县城区高中教师岗位需求情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并报上级批准,新县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城区高中教师40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5.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学科一致;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一致或相近;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与任职资格学科一致的岗位。
6.年龄:一律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8月11日至2002年8月11日间出生。
7.资格:具有与所报岗位学科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取得教师资格证。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所报考岗位相应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其中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在三年内未取得所报考岗位相应高中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8.户籍:具有新县常住户口或系新县籍生源。符合以下条件人员户籍不受限制:①父母或配偶是新县常住户口或在新县工作的;②在新县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工作满三年以上的;③在新县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不符合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6.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7.新县在编在岗教师;
8.新县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二、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2日至8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4室(北畈健康大道)。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用A4纸复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必须提供主管单位同意的报考证明。报名时提交一式二份《新县2020年公开招聘县城区高中教师报名表》,并在报名表处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审查签字后,上交考务办。
2.报考人员按照招聘方案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公开招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报批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此岗位不再招聘。核减、取消的拟招聘人数,经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调剂到其他紧缺的招聘岗位。
4.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参加或聘用资格。
5.报名资格审查合格,需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并于2020年8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持本人身份证到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4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程序
按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考试
本次考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如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较多,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超过6:1的,该岗位面试前还需笔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知识,满分为100分。
3.加分规定: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对目前仍未在行政事业单位就业的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在新县(或新县籍在外地)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预征大学生士兵等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如需笔试的,笔试成绩加10分。
预征大学生士兵是指符合国家规定征集年龄范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通过有关程序报名预征,由新县人民武装部组织体检、政审,对“双合格”人员发放《预征入伍通知书》,作为先期预征对象。预征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开招聘笔试后,凭《预征入伍通知书》给予笔试加分,享受加分奖励后拒绝入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关于招聘大学生士兵工作政策按《中共信阳市委、信阳市人民政府、信阳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的意见》(信发〔2014〕3号)文件执行。
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在笔试中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再加2分。
拟享受加分规定的,须在2020年8月14日下午17:00前向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经审查符合加分规定的,于2020年8月14日至8月18日在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面试人选的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拟招聘人数不超过6:1(含6:1)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拟招聘人数超过6:1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对同一岗位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遇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进入。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面试所用教材为新县普通高中现行使用的高一年级教材,面试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面试合格分数线:本次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1.直接面试的岗位:考试成绩=面试成绩;
2.需参加笔试的岗位: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同一个职位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如学历层次也相同,则按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的进行考察。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
考察时因本人自愿放弃,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替补。考察结束3日后提出弃权的考生,将纳入诚信档案记录,5年内不得参加新县事业单位招聘。考察工作由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县教育局共同组织,考察内容及程序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影响聘用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影响聘用情况的,由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确定体检人员。新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到新县教育局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最低服务期为三年,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的教师,最低服务期为三年,在最低服务期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被聘用的教师为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学校提供3年免费住房一套。
七、纪律与回避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城区高中教师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八、其他事项
(一)政策咨询电话:0376—2986511(新县人事考试中心)0376—2987386(新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376—2967103(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二)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hnxxrsj.gov.cn)是本次招聘的专用网站。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新县2020年公开招聘县城区高中教师报名表.doc
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