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花垣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充实和优化我县教师队伍,促进我县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决定公开招聘教师4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要求;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18日至2002年8月18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四)招聘范围面向本县的,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花垣县。户籍认定时间2020年8月7日前。招聘范围面向社会的,报考者不受户籍限制;
(五)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范围面向高校毕业招聘岗位是指2018、2019年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及2020年应届毕业生。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招聘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1年的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20年花垣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花垣县人民政府网、花垣教体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8日上午8时——8月20日下午6时。
2.报名地点:花垣县教体局五楼。
3.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其复印件和三张近期彩色同底免冠半身二寸照片、《湖南省花垣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下载、填写、打印好)到指定地点报名。对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证明材料报名,原则上须在考察阶段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确因疫情影响的,提交时间可推迟到2020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花垣县教育和体育局会同相关部门认定。
(三)报名资格审查:报考对象由县教体局进行资格审查,县人社局负责监督指导,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及体检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当场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
(四)笔试
1.开考比例: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教体局、县人社局研究提出意见后,报州人社局备案后,可适当降低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2.考试内容: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合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80%,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占20%。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考试时间:2020年8月26日9:00—11:00。参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20年8月24日—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县教体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联系电话:0743—722140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岗位的适应程度。原则上按1:3的比例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报考人员放弃,从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面试采用试教的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专业成绩仍相同则进行面试复试。若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对象。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如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空缺的,按体检递补的办法进行体检和考察。
(八)聘用
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布。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备案登记手续,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对象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五年内不得自行提出调动申请。
六、注意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七、本公告由花垣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3-7221403
监督电话:0743-7216019(花垣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附件1:2020年花垣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3: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花垣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