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管理的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4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管理的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38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州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湘西州纪委监委驻州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
(三)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日至2005年8月2日期间出生)。
(五)身心健康,符合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
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的职位,是指2023年、2022年、2021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实年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8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至正式毕业前)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现役军人;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八)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九)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2023年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管理的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日-8月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2.报名地点: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35号窗口(湘西高新区吉凤街道办事处武陵山大道21号)。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的,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的,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工作经历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原件和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3张、并填写《2023年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管理的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到指定地点报名。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资格证、工作经历等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相符合。
(3)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并在《2023年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管理的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上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诚信报考与自己资格条件相符合的岗位,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或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个人自行承担。
(4)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填报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完整准确填写。专业认定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会同相关部门认定。
(5)对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材料报名参考的,须在进入考察阶段提供学历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历证、学历认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的,则取消进入下一程序资格。
(6)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三)资格审查
1.报考对象由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布,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核发准考证。
2.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招聘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为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根据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具体情况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笔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8月14日
领取准考证地点:湘西州溶江小学南门传达室(湘西高新区吉凤街道办事处双河社区州府东路16号)
笔试时间:2023年8月1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湘西州溶江小学校内。
笔试科目为一科,考试内容为相应学科教育专业知识及教育学、心理学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总分为100分。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3.面试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确定为面试对象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同时进入面试程序。对领取面试准考证前一天因报考人员放弃等情况,则从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递补1次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若最终递补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若面试出现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方式:采取微课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网站适时公布的《2023年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管理的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公告》。
笔试、面试成绩在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布。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根据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又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体检对象,若主评委分数均相同,则增加复试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中出现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确定体检对象办法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相关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确定为拟聘用对象。若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空缺名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如有放弃,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州人社局办理聘用备案登记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时间计入聘用期内,如试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七、本《公告》由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43—8751158(湘西开放大学)
0743—13637438912(州民族中学)
0743—5222902(州第二民族中学)
0743—8231189(州体校)
0743—2251278(州溶江中学)
0743—8226868(吉首大学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教育集团)
0743—18974319123(州民族实验小学)
0743—8755799(州幼儿园)
0743—8222797(州教体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
0743—8225413(州纪委监委驻州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1.2023年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管理的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2.2023年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管理的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7月21日
2023年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管理的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补充公告
《2023年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管理的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于2023年7月21日在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湘西州教育和体育局网发布,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中有关普通话水平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经研究,并经湘西州人社局同意,现就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2023年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管理的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附件1(《2023年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管理的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招聘单位为湘西自治州第二民族中学,岗位名称为“音乐教师”(岗位编号“Z004”)和岗位名称为“日语教师”(岗位编号“Z007”);招聘单位为湘西自治州幼儿园,岗位名称为“幼儿园教师”(岗位编号“Z008”);招聘单位为吉首大学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教育集团湾溪小学,岗位名称为“小学音乐”(岗位编号“Z033”),上述四个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要求”一栏中“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调整为“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