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
笔试时间:2017年7月2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等其他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在商河县政府网(www.shanghe.gov.cn)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人选范围名单及面试资格审查工作安排公告。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面试人选名单确定后,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交《2017年商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在职人员应聘的,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逾期未领取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应聘高中(职业中专)教师岗位的试讲内容为高中一年级教材;应聘初中教师岗位的试讲内容为初中最高年级教材;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试讲内容为小学六年级教材;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试讲内容为幼儿大班教材,试讲时间为10分钟。其中,应聘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前教育岗位的,还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其总试讲时间为15分钟。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占面试成绩的20%。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为应聘人员的得分。面试严格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面试考场内设社会监督席,派驻社会监督员在面试现场对面试程序、评分过程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
(四)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和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选岗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选岗。同一招聘计划报考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选岗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选岗范围人选。(在体检考察选岗时,对因弃权、拒绝选岗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核体检选岗范围人选。
五、考察体检选岗
考察、体检、选岗工作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凡考生无故放弃考察体检选岗资格或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后果自负。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出具考察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含县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予以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除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选岗。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选择岗位。分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先后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的先后顺序选岗。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选择岗位或拒绝选择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根据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商河县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信息发布和其他
公开招聘教师的简章、成绩、公示等有关信息通过商河县政府网(www.shanghe.gov.cn)进行发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商河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4874730
附件1:2017年商河县教师招聘计划表
附件2:2017年商河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商河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