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2020年面向全国考核招聘厅直属学校校长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厅直属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推动海南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加大教育人才引进力度,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需要,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中小学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组发〔2017〕3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等规定,现面向全国考核招聘部分厅直属学校校长,特发布此公告。
一、招聘岗位
本次考核招聘3个岗位,分别为海南中学校长、海南省农垦加来高级中学校长、海南省机电工程学校校长。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具有端正的品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勤奋敬业、治学严谨、公正廉洁、为人师表;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按照相关要求应该回避的;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条件
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较高的专业素养,理念先进,经验丰富,敢于创新,成效显著。具有群众认可度较高的工作业绩和教学成果;在驾驭全局、抓改革、促发展、抓班子、带队伍等方面能力突出。
其他岗位条件要求:
1.海南中学校长: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含)以上中学正职领导工作经历且有突出的工作业绩。
2.海南省农垦加来高级中学校长: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含)以上中学副职及以上领导工作经历且有突出的工作业绩。
3.海南省机电工程学校校长: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中职(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含)以上职业教育(技工)学校副职及以上领导工作经历且有突出的工作业绩。
4.年龄5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于2020年8月31日。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0年9月9日8:00至9月15日18:00,超出规定时间提交资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咨询电话:0898—65343302(8:00—18:00)
手机:13307591686(18:00—22:00)
联系人:钟老师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邮箱:gkzp666888@163.com。
(三)材料要求
1.《海南省教育厅考核招聘部分厅直属学校校长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
3.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扫描件;
4.干部任免文件扫描件;
5.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6.工作业绩报告、教学成果报告及相关证明扫描件;
7.省级以上获奖证书扫描件。
其中第1项提供电子版,2-7项提供PDF格式扫描文件。
(四)相关要求
1.所有材料须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不接受现场报名或纸质材料。
2.每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上传所报岗位需要的各项材料,如未按规定时间内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备,则不予审核。
3.所提交的岗位条件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审核。
4.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多报将视为无效报名。
5.海南省内在编在岗的应聘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后方可报名,证明材料扫描上传。
四、审核初选
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初选评审,并根据材料审查情况确定面试考核人员名单,面试考核入围人数不超过拟聘人数的3倍。如出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数为1:1,未形成竞争的情况,由专家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表决通过后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选。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在考核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关资格。
五、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将电话通知入围人员。应聘人员要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进入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需提供9月9日后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的体检结果。
面试考核采用个人陈述及答辩的方式进行。专家组将根据个人资料、面试表现综合评分。面试考核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5分,未达合格线不予录用。
六、考察公示
考核招聘工作组织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拟聘人员并组织考察组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情况、岗位适应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人员名单将于9月下旬在海南省教育厅官网公布。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海南省教育厅官网进行公示。在考察和公示期间如需递补的,按综合成绩递补。
七、正式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履行拟聘人员的聘用及相关职务任命程序。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省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附表:1.海南省教育厅2020年面向全国考核招聘厅直属学校校长岗位汇总表.docx
2.海南省教育厅2020年面向全国考核招聘厅直属学校校长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