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适应巢湖市幼儿园教学工作发展需要,经研究同意,巢湖2020年面向社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巢湖市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50名,具体岗位见《巢湖市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学前教育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不含经巢湖市政府批准现已在聘的编外聘用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巢湖市户籍,或夫妻一方为巢湖市户籍,或夫妻一方在我市工作;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敬业精神;热爱儿童,有志于幼儿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扎实的理论知识与专业素养;
3.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且普通话证书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4.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动手能力、创新思维与亲和力,能合理科学地安排及组织幼儿一日活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和要求中“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89年9月5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三)在此次巢湖市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中安排6名专项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解聘)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8)我市现已在聘的经政府批准的编外聘用人员(时间计算到报名截止日期);
(9)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专业测试(无生上课)方法进行,招聘程序为: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专业测试(无生上课)、确定拟聘用初选人员、体检考察、公示、自主择园、聘用。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携带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本应参加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0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等原件、复印件报名。
(1)报考人员本人非巢湖市户籍,属于夫妻一方为巢湖市户籍的,须提供夫妻双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夫妻一方在我市工作,除提供夫妻双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在我市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一方在我市企业工作的,需提供与我市企业签订的合同期内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记录;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需出具组织、人事部门开具介绍信或招录(聘)文件(复印件),非在编人员需单位出具工作证明材料并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2)属于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高校尚未发放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含“服务基层项目”尚在服务期内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
(5)属于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6)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生”专项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证书或鉴定表等),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等),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统一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5日9:00至9月6日17:00(报名受理时间为报名时间段内每天9:0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为巢湖市教育体育局(巢湖市东风路小学西大门对面原地委行署大院内)四楼会议室。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3.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巢湖市教育体育局负责报考人员的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现场交纳专业测试(面试)考试费用,现场领取专业测试(面试)通知书。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
4.如某个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将根据报名顺序号,按照奇数、偶数互相搭配的方式,分组分考场进行专业测试(具体考场分配届时详见面试公告),最后将同岗位的考场分数汇总统一排名。
5.专业测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专业测试通知书公布为准。同时,我们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如果需要调整专业测试时间,提前3日在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巢湖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逾期者责任自负。
(二)专业测试(面试)
1.考生携带专业测试(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参加专业测试。不能按时参加专业测试的,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专业测试时间、地点以《专业测试通知书》为准。
2.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形式,按报考岗位组别进行,以抽签方式确定考生上课顺序。上课分值100分,时间15分钟。正式进入专业测试前考生按指定内容提前30分钟做准备。
3.专业测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拟聘用初选人员,招聘岗位实际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平均分。
4.专业测试结束后当场宣布专业测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确定拟聘用初选人员
1.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组别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将组织加试,加试方法另行通知。
2.拟聘用初选人员名单在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巢湖市教育体育局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拟聘用初选人员的体检和考察由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巢湖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巢湖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
2.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巢湖市教育体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4.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自主择园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巢湖市教育体育网上公示3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组织按照报考岗位组别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幼儿园。
(六)聘用及工资待遇
1.本次招聘幼儿园教师不入巢湖市事业(幼儿园教师)编制,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本人与巢湖市力源劳务派遣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首期合同期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首聘期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
2.本次招录的幼儿园教师,年人均薪酬待遇约5.8-6.5万元之间(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注意事项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专业测试、自主择园等工作均实行“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管理。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入指定地点前,报考者须进行“安康码”核验和测量体温。考生须持有“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此次招聘相关环节指定地点,并且要求全程须佩戴口罩,排队间隔距离不小于1米。报考人员请提前下载“皖事通App”申领“安康码”。
五、其他
(一)专业测试费80元/人。
(二)咨询电话
0551-82185812(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1-82627509(巢湖市教育体育局)
(三)监督电话
0551-82620092(巢湖市教体局纪检监察室)
(四)查询网站
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chaohu.gov.cn/wzq/zfgbmwzdh/srsj/rsrc/index.html)
巢湖市教育体育网
(http://www.chaohu.gov.cn/wzq/zfgbmwzdh/sjtj/tzgg/index.html)
附件:巢湖市2020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xlsx
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巢湖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