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北方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北方学院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是河北省西北部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综合性省属本科院校。现有硕士研究生、本专科生、留学生25000余人,设16个二级学院(系)1个系和2个教学部,覆盖医学、农学、理学、文学、艺术、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和工学等11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医学和农学学科为优势,其它学科交叉融合、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
学校地理位置优越,生态环境优良。处于京津冀经济圈和晋冀蒙经济圈的交汇点,京张高铁50分钟可达北京,属于“环首都一小时经济圈”。这里春赏花、夏避暑、秋观景、冬滑雪,是四季旅游胜地,2013年,荣获“亚洲金旅奖•最佳绿色生态旅游名市”称号。这里连续数年空气质量排名长江以北地区第一,拥有“北方最美蓝天”和“天然氧都”之美誉。
学校学科平台层次高,教师发展空间大。现有临床医学、药学、基础医学、作物学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农业、中医、教育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5个河北省重点学科,6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2个省级实验示范中心,2个省级重点建设实验室,2个省级应用技术研发中心等。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及心理测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乐于奉献,团结协作;
4.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3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9年3月1日后出生);
5.硕士研究生,须为应届毕业生。2020年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底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学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如期毕业的且持学校证明的,获得学历学位时间可适当放宽。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暂不能提供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6.初始学历须为国内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或QS2020年世界排名前200的院校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海外留学的硕士研究生须就读于QS2020年世界排名前200的院校并获硕士学位;博士研究生不限;
7.所有应聘人员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应相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能完全一致的,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河北北方学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8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北方学院网站(http://www.hebein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省2020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
学校按照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资格初审合格人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4.开考比例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准考证发放
由考生按照《河北省2020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二)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2020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河北北方学院组织实施。
2.面试人选确定
依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达不到1:5比例的,60分以上者均可进入面试。
3.资格复审
学校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初始学历和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认证信息原件;《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3)本人亲笔签名的《河北北方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反正面打印,一式两份)(届时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
(4)毕业学校出具的政审材料(含现实表现、无违法违纪证明,岗位要求须为中共党员的,须对其党员身份予以证明,并加盖培养单位党组织公章)。
(5)其他相关科研成果及荣誉材料原件。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心理测试
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心理测试,测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6.面试方式
报考教师岗位的,主要以试讲方式考核,主要考核其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试讲程序包括自我介绍、模拟课堂教学、科研实践能力展示、答辩等环节。试讲按报考岗位专业分组进行,各专业试讲范围及要求考试前三天在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试讲时间每人不超过20分钟。
艺术、体育类专业除试讲外还需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及试讲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
报考非教师岗位的(包括专职辅导员、教辅岗位),主要以抽题问答方式考核,主要考核其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等。包括自我介绍、抽题回答问题、工作情景模拟展示、答辩等环节。考试按报考岗位专业分组进行,考试时间每人不超过20分钟。
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直接淘汰。若参加面试40%及以上的评委给予该考生60分以下的成绩,该考生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在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7.总成绩合成
面试成绩合格以上者,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法)。
最终结果在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统一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可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北方学院网站(http://www.hebeinu.edu.cn)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北方学院网站(http://www.hebeinu.edu.cn)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心理测试合格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3-4029150(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4029123(河北北方学院纪检委)
0311-6690878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北方学院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