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2020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第二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应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10月9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10月9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六)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即: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10月9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20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在报名前征得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取得的,须提交所在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10月9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和初审
采取统一时间内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9日9:00—10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10月9日11:00—10月12日16:00
报名、查询网站: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whctp.gov.cn)。
具体办法:
(一)岗位查询。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岗位计划表》、《应聘须知》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工作经历、回避情形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体育处联系。若应聘人员认为本人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名称相关相近,可及时与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体育处联系,申请增补专业。经研究,确属相关相近专业的,在报名网站统一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报考。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止2020年10月10日11: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0年10月1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报名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单位初审。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体育处指定专人在报名期间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并在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四)网上查询。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0年10月11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需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0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名,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具体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计划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予以公布。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核减和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五)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现场进行。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体育处提交《报名表》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相关证明材料详见《应聘须知》。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其中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确定。
笔试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笔试地点在笔试准考证注明,笔试时间和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提前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结束后,由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体育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面试范围。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资格人员,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具体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比例详见《岗位计划表》)。进入面试人员范围名单予以公布。
面试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采用试讲(即模拟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教师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报名网站公布。试讲主要使用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各学段学科现行教材,由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体育处统一提供。
五、考察体检
面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范围。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员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与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终止考察程序。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拒绝选择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约定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七、其他
(一)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计划表》、《应聘须知》,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了解招聘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威海市委组织部、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20〕2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631-5629032。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8:30-11:30,13:30-17:3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2020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0年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体育处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