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酒甸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聘用教师简章
根据本镇幼儿教育事业发展,幼儿园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政府所管辖的扬州市邗江区酒甸中心幼儿园聘用教师岗位工作人员3名,有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普通话标准,专业知识与技能强。
2.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2日至2002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已聘用在其它幼儿园教学岗位工作满5年的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幼儿教育、早期教育、艺术与幼儿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优先),并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与普通话二级甲等普通话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资格考试的合格证明。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考人员到槐泗镇人民政府为民服务中心二楼登记报名。联系人:田苗,联系电话:0514—87657508。报名时须填写《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酒甸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聘用教师报名表》,提供本人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并提供身份证(有效期内)、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件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日-10月13日。
2.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以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为主。考生凭身份证(有效期内)、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主要考察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协调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爱好特长等综合素质,包括四项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弹琴、视唱、舞蹈、儿童画四方面(分值各占技能测试成绩的25%)。1、弹琴:自行准备一首乐曲,用钢琴弹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2、视唱:从指定曲谱中抽选一曲,准备3分钟后视唱,时间不超过3分钟;3、舞蹈:自行准备一段民族舞或儿童舞,自备伴奏带(U盘拷贝、MP3格式),表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4、儿童画:按规定内容用水彩笔、油画棒完成一幅儿童画,画具自行准备,绘画时间为60分钟。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有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槐泗镇政府统一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
(四)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酒甸中心园幼儿园统筹负责,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督。考察中若发现应聘人员有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五)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
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简章由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酒甸中心幼儿园负责解释。
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酒甸中心幼儿园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