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20年10月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副园长、财务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福田区公办幼儿园管理队伍建设,现公开招聘二类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副园长、财务人员若干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副园长
1.拟聘人数:若干;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要求,且持有健康证、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其中园长资格证要求为深圳市外的证书发证机关以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市直属教育科研机构为准,深圳市内的证书发证机关以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区属教育科研机构为准;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方向为学前教育、幼儿园管理等教育相关专业;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备至少3年市级及以上等级幼儿园教学管理经验;
7.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具有省、市优质示范幼儿园园长或副园长工作经验,获得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幼儿园名师、名园长等相关荣誉称号,获得区级及以上幼儿园教学技能比赛奖励,熟悉幼儿园各个岗位业务,团队管理能力强者优先。
(二)财务人员
1.拟聘人数:若干;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方向为财务及会计相关专业;
4.具有会计岗位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且目前仍从事会计岗位工作,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需备注年份及省份);
6.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具有1年及以上深圳市内国库支付中心主管会计、事业单位核算会计、机关事业单位报账会计工作经验且目前在岗者优先考虑。
(三)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单位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任一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部门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登录网址https://chyidea.szftedu.cn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12日。
3.网上报名材料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3)副园长提供:健康证、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财务人员提供:健康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
(4)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所在幼儿园等级文件;
(5)任现职现岗证明(或文件、聘书、证明等相关材料);
(6)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7)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
4.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信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材料初审
1.福田区教育局组织专家组进行材料初审,差额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以短信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形式。
2.由福田区教育局组织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审查,上述报名材料须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70分以上人员依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3.面试70分以上但未能入围体检人员,纳入福田区公办幼儿园人才储备库。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经福田区教育局研究后,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福田教育网公示。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相关幼儿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三、有关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继续聘用,如不合格,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薪酬待遇参照《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指引》执行。
(三)符合福田区高层次人才政策的,可按相关政策执行。
(四)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9月30日。
(五)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及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七)咨询电话:0755-82918367。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福田区公办幼儿园应聘报名表
2.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