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适应学科建设发展需要,实施好人才强校战略,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我校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仑区简介
北仑区位于宁波市最东部,比邻东海,三面环海,是长江三角洲南翼的海上门户。1984年建区,陆域面积614平方公里,现有常驻人口90万,共有五个国家级开发区,是宁波市经济发展的领头羊。区内岸线资源总长173公里,其中深水岸线120多公里,是宁波舟山港主要作业泊位所在地,境内有北仑、大榭、穿山、梅山以及甬江(北仑段)五大港区,拥有各类功能码头300多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83个,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0多个港口有贸易往来。2019年,宁波舟山港年货物吞吐量再超“10亿吨”,连续十一年位居全球港口第一。2019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61.4亿元,2019年财政总收入621.8亿元,主要经济指标均居全省前列,综合实力跻身全国县(市)区第一方阵。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含2021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中共党员;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廉洁自律,爱岗敬业,工作勤奋,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四)身体健康,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具有较强的实证研究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事业心、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六)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但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四、招聘岗位、指标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 数 |
岗位 职责 |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教师 |
专业技术 |
1 |
教学与科研 |
经济类:政治经济学,国民经济学,经济思想史,西方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法律类: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法律(法学),法学理论,法律史,民商法学。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全国 |
1.户籍不限; 2.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 |
注:本次专业要求以《2020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附件5)为准;年龄计算以报名日为期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日起至2020年10月22日17:30截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bldxzp@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专业。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本次招聘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粘帖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或电子照片)和科研成果及各类荣誉汇总表;(详见附件1、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
(3)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信息;
(4)推荐表和学生证或在校学籍证明(应届生提供);
(5)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
(6)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或结题的科研课题证明材料(论文须附封面、目录、正文页、封底);
(7)各类获奖证书;
(8)在校学习成绩单(盖章);
(9)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0)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提供人事合同文本。
4.简历审查与甄选:报名结束后3日内,我校将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岗位需求及报名情况等,通过综合研判择优甄选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入围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
考生要认真阅读执行《人事考试防疫有关要求》(附件3),填写《健康申报表》(附件4),准备好相关疫情防控要求材料,并按规定时间发送至指定邮箱,相关人员请携带原件至资格复审现场。若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考试由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党校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20%+试讲*30%。
1.笔试:笔试形式为科研能力测试,根据招聘岗位职责和专业情况,对应聘人员的科研能力进行测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后从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的1:10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主要考查口头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后从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的1:6确定试讲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试讲:主要考查教学基本功、专业能力。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笔试、面试、试讲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宁波市委党校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视作放弃。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成绩入围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酌情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考察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酌情递补。
(五)公示
将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宁波市委党校等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将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党校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6780533(张老师);监督电话:0574-86780555(尚老师)。以上电话均是工作时间开放(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本公告由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党校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党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2.科研成果及各类荣誉汇总表.xlsx
附件3.人事考试防疫有关要求.docx
附件4.考生健康申报表.docx
附件5.2020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xlsx
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党校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