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江山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赴浙江师范大学提前招聘部分2021年事业编制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
注:各招聘学科的招聘计划数可视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招聘条件
报聘对象应具备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等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一)招聘范围
江山中学教师招聘岗位要求为品学兼优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
城区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要求为品学兼优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2021届毕业生。
(二)年龄和户籍要求:本科生于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于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有支教经历的,可根据支教年限适当放宽)。报名对象户籍不限。
(三)教师资格及专业要求
1.新招聘教师须在有关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签约、聘用资格。
2.所学专业要求与报考学科相适配(相同或相近)。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网上预报名
公告发布后,请有意向报名的考生于11月6日中午11点前登陆网址:https://dd.jsform.com/f/5f9b65b554bc4813c8532ca1
或扫描本公告下方二维码填报考生信息进行网上预报名,预报名的仍需在11月6日18:00前携带报名表(附件1)及相应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招聘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二)现场报名
请有意向报名的考生携带报名材料于11月6日15:00-18:00到浙江师范大学国际会议交流中心(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浙师大东北角)一楼现场报名,递交报名材料。
因材料证书未按时完整提供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
四、招聘程序
(一)筛选
原则上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2:1及以上的,方可开始组织招聘;报名人数较多的学科,可根据应聘人员的学习成绩及在校表现情况等进行初步筛选,根据招聘计划按不大于5:1的比例,确定入围测试考核名单,入围人员由工作人员于11月6日通知到位。
测试考核时间:2020年11月7日上午开始;
测试考核地点:浙江师范大学国际会议交流中心(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浙师大东北角)
(二)测试考核
1.江山中学招聘岗位包含笔试和试讲(体育学科为技能测试)两个环节,各100分。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技能测试)人员名单,组织进行试讲(技能测试)。如果笔试成绩出现同分则均进入试讲(技能测试)环节。
(1)笔试(占50%)
笔试时间为60分钟,非体育学科的试题难度相当于高考题,体育学科的试题内容主要为体育训练相关的内容。
(2)试讲(技能测试)(占50%)
试讲的形式为缩课,先备课40分钟,再模拟无学生状态下上课10分钟;技能测试内容为田径训练基础技术、专项技术和身体素质等。试讲(技能测试)成绩低于及格分(60分)的不予录取。
2.城区幼儿园幼教学科包含面试和技能测试两个环节,各100分。先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由面试考官与考生通过相关问题的提问、答辩或互动,进一步了解学生专业水平、职业能力、口头表达、交际礼仪、性格特质、素质潜能等方面的表现,由评委组予以量化记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分(60分)的不予录取。面试后还需进行技能测试。
(三)预录取。
1.江山中学教师招聘岗位按笔试、试讲(技能测试)1:1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预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以试讲(技能测试)分数高者排位靠前。
2.城区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按面试、技能测试1:1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预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以技能测试分数高者排位靠前。
(四)签约。预录取毕业生须带三方就业协议书当场签约,并按约定交纳相应的违约保证金(江山中学为1万元,城区幼儿园为5000元),2021年9月到校上岗后退还。
(五)公布结果。江山市教育局与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已签约的毕业生名单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教育局部门窗口中予以公布。
(六)体检。所有预录取人员均须参加江山市教育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不合格的预录取人员取消预录取资格。
(七)实习。所有预录取人员均须到签约学校或江山市下属学校参加2-3个月的随班实习。实训情况作为考核录取的重要内容。
(八)考核和资格复审。2021年暑期期间,对签约人员进行考核,并对各类证件及档案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考核或资格复审没通过的毕业生,取消预录取资格。
(九)报到。对于资格复审通过的毕业生,要求于2021年8月上旬左右报到参加新教师培训(具体培训安排,届时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教育局部门窗口中公布),再确定安置学校;已明确安置学校的毕业生可由安置学校确定报到时间或实习时间。
未按时报到的,不服从调配的,均取消录用资格。
五、主要待遇
(一)正式聘用后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二)实施绩效工资,义务教育阶段(含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年人均工资福利15万元左右;高中段教师年人均工资福利17万元左右。享受住房公积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免费疗休养、免费体检等待遇。
(三)为非江山籍教师提供城区过渡性居住用房。
(四)对下列全职引进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以上服务合同的教育人才,享受相应人才政策奖励: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一次性安家补助20万元或购房补贴40万元(购房补贴限家庭初次在江购房),并每年发放1.5万元的人才津贴;
2.直接考核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奖励5万元。
今后,江山市人才政策将会随着社会事业发展需要进行调整并适当提高相应政策的奖励标准。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体检不合格的;
3.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的;
4.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七、其它事项
1.招聘计划若有缺额的,可在本批次或其他提前批次中补录。
2.聘(录)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江山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内不得调离江山市教育系统。
3.本批次教师招聘相关工作由市教育局和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实施和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江山市人民政府网教育局窗口网址:
http://www.jiangshan.gov.cn/col/col1229080246/index.html
招聘咨询电话:0570-4071617。
招聘咨询地址:江山市礼贤路304号江山市教育局二楼209室组织人事科。
江山市教育局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