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共江山市委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发〔2019〕31号)等文件精神和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中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
招聘学段 |
招考学科 |
招聘计划数 |
1 |
高中 |
数学 |
2 |
2 |
物理 |
2 | |
合计 |
4 |
二、招聘对象条件
报考对象应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一)学历要求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港澳台及国外学历要求提供教育部门的认证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年龄要求
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93年7月17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内(1988年7月17日及以后出生)。
(三)户籍要求
户籍不限。
(四)教师资格要求
具有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下列人员报名时暂不作教师资格证要求,但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未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核合格证明》的以及属于2024年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且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也可报名,但需同时具备相应等级普通话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五)专业要求
所学专业或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学段学科要与报考学科相适应。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江山市教育局二楼会议室(江山市礼贤路304号)。委托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人写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装入报名材料中。
3.报名材料
为提高效率,方便现场审核,报名者现场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附件1)及与报考资格相对应的证件、证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报名材料清单(附件2)中的顺序依次整理装订,复印件与原件经现场核对无误后,原件归还考生。
4.资格审查及缴费
报名时市教育局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当场缴纳考试费用150元(低保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低保证明免交报名费),对报名后放弃笔试的考生不予退还报名费。
5.公布核减、核销岗位
(1)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人数达不到的,按比例核减或核销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将对计划的核减、核销情况予以公布。
(2)报考岗位核销的,报考者可在自核销计划公布起24小时内按要求修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6.领取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将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公布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范围: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设计占80%;教育理论(含教育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时事等内容)占20%。笔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同分数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形式为试讲,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上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为60分钟,上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考试总成绩=笔试得分×40%+面试得分×6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出现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相同情况的,以面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试得分也相同,以笔试成绩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可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费及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医院为具有公务员招考体检资质医院或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录用过程中对考生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进行复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所有考察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前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到江山市教育局,以备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自动放弃考察的、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可依次递补。
(六)递补说明
本次公开招聘拟录取人员因资格复审不通过、体检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因素造成招聘计划缺额的,可分学科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若该学科递补对象只剩最后一名的,不再递补。递补对象出现总分相同的,以面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试得分也相同,以笔试成绩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七)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所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待工作岗位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教师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江山市教育系统服务期限为5年,并实行一年的见习期制度。未满5年服务期的不得申请调离江山市教育系统。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教师服务期未满,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擅自离职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明确。
(八)培训上岗
拟录用人员要求于2024年8月上旬报到参加新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具体培训安排届时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内公布),再确定工作学校和到校报到上班时间。
未按时报到培训的,不服从调配的,均取消拟录用资格。
四、主要待遇
(一)正式聘用后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二)实施绩效工资,享受住房公积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免费疗休养、免费体检等待遇。
五、其它事项
(一)报考者在招聘中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应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
(三)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由江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4965205。
(四)本次招聘相关通知和信息(招聘公告、核减[核销]招聘计划、考试通知、考试成绩、入围体检名单、入围考察名单、拟录用人员公示及人员递补等)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内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及时关注。
江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shan.gov.cn/
六、招聘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江山市礼贤路304号教育局大楼2楼209室);
咨询电话:0570-4071375;
招聘咨询为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七、本次招聘有关事宜由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决定。
江山市教育局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