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本市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等有关文件,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公开招聘学科教师。
一、应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可信,身心健康,未受过任何处分,志愿服务金山教育。
(二)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三)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适当放宽。
(四)专业要求:专业对口或相近(综合考虑专业分类及专业特长),应聘幼儿园教师暂不作专业要求(同等条件下学前教育专业优先)。
(五)从业资格:
1.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符合以下第一、第二阶段应聘条件的人员可放宽至试用期内取得。
2.取得二级乙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需二级甲等。
(六)除以上条件外,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需与之相符。
二、招聘安排(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
1.招聘对象
本区生源:除符合上述“应聘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1)“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见附件1)2021年应届本科生;
(2)部分师范大学(见附件1)师范类专业2021年应届本科生;
(3)上海部分高校(见附件1:A类6所,B类11所)2021年应届本科生;
(4)2021年应届研究生。
非本区生源:除符合上述“应聘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见附件1)2021年应届本科生;
部分师范大学(见附件1)师范类专业2021年应届本科生;
(3)上海部分高校(见附件1:A类6所)2021年应届本科生;
(4)2021年应届研究生。
不在以上范围的紧缺学科教师由区教育局人事科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职业学校招聘基础学科以外的专业学科教师,应聘条件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报区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2.招聘时间:2020年11月10日-2020年12月11日
(二)第二阶段
1.招聘对象:
(1)符合第一阶段应聘条件的往届毕业生。
(2)本市公办学校在编教师(范围由区教育局人事科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2.招聘时间:2020年12月14日-2021年1月15日
(三)第三阶段
1.招聘对象:符合“应聘基本条件”的本区生源。
2.招聘时间:2021年2月开始
三、招聘程序
(一)第一阶段
1.网上报名及简历投递
应聘人员于2020年11月10日起登录“教师招聘报名系统”(http://jszp.jsedu.sh.cn/)进行报名,同时将简历及相关材料投递至意向学校。
2.材料审核
学校将初步意向人员材料报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审核通过人员进入下一程序。
所需材料(意向学校盖章复印件):①身份证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③《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⑤其他相关材料。
3.面试(综合考核)
第一阶段面试(综合考核)方式由学校自行确定并组织开展,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4.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和考察
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区教育工作党委会议讨论通过,进行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和考察。
5.公示
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和考察通过者,进行公示。
6.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录用手续。
(二)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未完成招聘计划,进行第二阶段招聘。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于2020年12月14日-2020年12月24日期间登录“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现场审核材料
应聘人员于2020年12月18日-2020年12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期间至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金山区石化四村416号甲二楼205室)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审核通过者,进入面试(综合考核)。
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恕不退还):①身份证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②学历、学位证书;③《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⑤在编教师教育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聘用合同等);⑥其他相关材料。
3.面试(综合考核)
第二阶段面试(综合考核)由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组织,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4.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和考察
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区教育工作党委会议讨论通过,进行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和考察。
5.公示
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和考察通过者,进行公示。
6.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录用手续。
(三)第三阶段
第一、第二阶段未完成招聘计划,进行第三阶段招聘。具体招聘信息将于2021年2月上旬在“教师招聘报名系统”发布。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于规定期间登录“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现场审核材料
应聘人员于规定期间至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审核通过者,进入面试(综合考核)。
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恕不退还):①身份证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②学历、学位证书;③《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⑤在编教师教育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聘用合同等);⑥其他相关材料。
3.面试(综合考核)
第三阶段面试(综合考核)由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组织。
学科水平测试
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通知面试(综合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的学科水平测试。
根据面试(综合考核)、学科水平测试成绩(面试占60%,学科水平测试占40%)按招聘岗位学科排名,确定拟录用人员。
5.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和考察
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区教育工作党委会议讨论通过,进行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和考察。
6.公示
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和考察通过者,进行公示。
7.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录用手续。
四、人才引进办法由区教育局另行制定。
五、本实施意见解释权属金山区教育局人事科。
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人:
孙老师 联系电话:021-57931675
潘老师 联系电话:021-57951406
附件1:部分高校名录
附件2:金山区教育局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明细
附件3:金山区教育局2021年招聘学校联系方式
金山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