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未受过任何处分,志愿服务金山教育。
(二)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三)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适当放宽。
(四)专业要求:专业对口(应聘者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相同或相近,或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应聘学科相同),应聘幼儿园教师暂不作专业要求(同等条件下学前教育专业优先)。
(五)从业资格:
1.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出现特殊情况按相关文件要求统一执行。
2.取得二级乙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需二级甲等。
(六)除以上条件外,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需与之相符。
招聘对象
(1)往届毕业生;(2)本市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应聘者于2023年1月6日-13日登录“金山区招聘教师报名系统”(http://jszp.jsedu.sh.cn)报名,同时将简历及相关材料投递至意向学校。
2.材料审核
学校于2023年2月15日之前将初步意向人员材料报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审核通过人员进入下一程序。
所需材料(意向学校盖章复印件):①身份证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国外学历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⑤在编教师教育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聘用合同等);⑥其他相关材料。
3.面试(综合考核)
第二阶段面试(综合考核)由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组织(暂定2023年2月25日-26日,以具体通知为准),通过综合考核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
4.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和考察
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区教育工作党委会议讨论通过,进行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和考察。
5.公示
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和考察通过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
6.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联系人:潘老师 电话:021-57951406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21-57938898
岗位明细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