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崂山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2021届教育部直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青岛市崂山区教育系统计划公开选聘2021届教育部直属公费师范毕业生46人。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2021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学习成绩优异,能按期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按期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选聘学科
选聘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音乐、体育,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科学等学科教师,共计46人。
三、信息发布及时间安排
(一)信息发布
本次选聘简章通过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的毕业生就业网以及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公开发布。
(二)时间安排
1.报名及初步面谈时间:选聘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可以联系各选聘学校(详见《青岛市崂山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2021届教育部直属公费师范毕业生选聘计划表》(附件1)),将《青岛市崂山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2021届教育部直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意向表》(附件2)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水平的证书和材料等制作成一个PDF格式的文件发到选聘学校电子邮箱,并通过电话确认,邮件主题注明“2021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意向表—高校名称—姓名”,各选聘学校将通过各种方式与毕业生联系、洽谈。
五、面试
面试工作在崂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和各选聘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分为初步面谈和现场面试两个环节。
(一)初步面谈
根据疫情防控的形势,将采取一对一网络或现场面谈的方式了解公费师范生的基本情况,通过答辩等形式考察公费师范生的综合素质,选聘学校和公费师范生双方达成初步意向,初步面谈成绩不计入最终面试成绩。
(二)现场面试
各选聘单位按照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达成初步意向人选,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现场面试。现场面试采用个人试讲的方式,由7名专家组成的考官组现场打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得分平均值计算每位应聘人员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作为最终录用成绩。应聘人员参加现场面试时需携带网上报名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调剂
选聘过程中,根据各选聘学校需求对空缺选聘计划进行调剂,具体调剂办法另行通知。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情况,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崂山政务网将及时发布考察、体检工作信息,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按时参加。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崂山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崂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说明
(一)根据面试情况签订就业协议书。
(二)招聘的公费师范生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在2021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聘用规定期限内仍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532-88996082
附件:
1.青岛市崂山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2021届教育部直属公费师范毕业生选聘计划表.xls
2.青岛市崂山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2021届教育部直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意向表_.doc
青岛市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