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顶岗产假编制外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 |
地理 |
人数 |
1 |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学历要求:应具有本专业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资格要求: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 能胜任中学教学及班主任工作 ;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二级乙等以上,应聘语文教师者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以上;能熟练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教学。
三、相关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集府办【2018】20号《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在编教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和学校相关绩效办法等制度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2月1日。
(二)报名方式:
1.统一网上报名,于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排放(招聘编制外教师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以“应聘学科+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压缩打包发送到邮箱691570391@qq.com。
2.联系人:沈老师 电话:18850309648 0592-6360908
五、面试
1.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面试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2.面试时间:2021年2月3日[学校办公室电话(6360908)通知] ,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有工作经验且考核成绩优秀者、能胜任班主任工作者优先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期6个月),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4.学校将加强受聘教师的专业引领,指定带教教师,定期组织培训,做好帮带工作,提升非在编合同教师的业务和专业水平。
附件:《招聘编制外教师报名表》
厦门市第十中学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