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教育系统2021年人才引进公告
为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康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21年人才引进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 进 条 件
(一)2021届应届生引进条件
1.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原“985工程”院校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且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3.原“211工程”院校师范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且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4.原“211工程”院校非师范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且获得学士学位,曾获得奖学金或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的应届毕业生;
5.一本院校师范类或第一批师范类录取生源的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且获得学士学位,曾多次获得奖学金(学期3次以上或学年2次以上)或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同级别以上荣誉的应届毕业生;
6.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专业课引进条件放宽至:普通本科院校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且获得学士学位,曾多次获得奖学金(学期3次以上或学年2次以上)或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同级别以上荣誉的应届毕业生。其中报名职业教育专业课(学前教育除外),本人在教育部门或人社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中获全国二等奖及以上荣誉的,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应届毕业生。
(二)非应届生引进条件
1.毕业5年内的研究生,且本科为一本院校录取,报考职业教育的本科不作要求;
2.毕业5年内的原“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第一批录取),条件引进参照相应的应届毕业生;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获得县级教坛新秀、地市级优质课一等奖或省级特级教师等同级别以上荣誉的在聘教师。
二、引 进 程 序
1.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请于2021年2月22日前登录问卷星(https://www.wjx.top/vj/OcVr5J4.aspx)完成报名,将报名所需荣誉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等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不超过5M)后上传。请勿重复报名。
2.考核:经资格初审后,由市教育局和市人力社保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3.面谈:考核成绩80分以上入围面谈,若80分以上的人数超过引进计划数,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1:1.2比例进入面谈。由有引进计划的学校与入围面谈者进行面谈,根据面谈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达成拟引进意向后考生违约的,须支付5000元违约金。
4.体检:由市教育局与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由市教育局与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规定执行。
6.聘用: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户口迁为永康居民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所有聘用人员须约定不少于6年的服务期,在服务期内未经市教育局同意不得调离或参加其他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在聘用后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所有聘用人员凡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引进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引进计划 (共57人)
四、福 利 待 遇
1.“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3万元;其他院校非永康籍的硕士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2万元。
2.非永康籍的 “985工程”院校本科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2万元,“211工程”院校本科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1.5万元。
3.市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保障性用房用于解决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对引进非永康籍的人才,未能入住人才用房,且用人单位没有条件提供宿舍的,5年内享受每人每月500元的房租补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进行解释。
咨询电话:
0579-86468266
0579-86468265
13858936563(王老师)
13967928665(丁老师)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教育局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