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现将我市2021年教师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面向社会招聘
1.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 身心健康,能胜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3. 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
4. 学历和户籍要求
①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且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
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
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
④非全日制本科毕业;
⑤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2021年应届毕业生;
中学限①-③报考,小学限①-⑤报考。
①-③报考对象户籍不限,④-⑤限永康生源或永康户籍报考。
5. 教师资格要求
报考高中各岗位要求具备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各岗位要求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各岗位要求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已取得相应《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与申领教师资格证要求相一致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报名时视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符合学历①-②的对象可以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先报名,但须在规定时间内(2023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6. 年龄要求: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 号)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
(2)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近三年内因违规带生等师德师风问题受到查处的人员;
(4)永康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5)其他经认定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定向雇员制教师招聘
定向雇员制教师招聘范围为在我市服务已满一年(时间截止到2021年2月底),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在岗雇员制教师。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到2021年2月28日,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下载“钉钉”app,用钉钉先扫描下方左侧二维码加入报名组织,再扫描下方右侧二维码填写报名表。
3.报名方法:原则上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定向雇员制教师岗位的不得同时报考面向社会招聘岗位。(报名对象若同时符合永康市教育局2021年雇员制教师招用条件,则可兼报同学段同学科的雇员制教师岗位,详见《2021年永康市雇员制教师招用简章》。)
4.经资格审查,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除因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岗位取消相关人员可限时改报外,其余报名人员一经报名不能改报。资格审查参照公务员招聘的办法,先在线审核,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允许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再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能通过的人员不得入围面试。
5.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100元。
(二)考试
报考人员必须参加由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联合组织的业务考试。面向社会招聘业务考试形式分为笔试、面试,定向雇员制招聘业务考试采用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按25%计入笔试成绩;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按75%计入笔试成绩。考试范围参照《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说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要求: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合格分:设置《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合格分,根据实际参加考试(含公开招聘和雇员制)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与成绩,计算出各《学科专业知识》的平均分。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则以60分为笔试合格分;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则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分。《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
定向雇员制招聘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入围面试。
在笔试合格的面向社会招聘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总分为100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面试采用“试讲+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试讲、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总分的50%;其他学科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或技能测试其中有一项不足60分者淘汰。技能测试具体办法面试前另行通知。
面向社会招聘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定向雇员制招聘总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
(三)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 如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笔试成绩再相同,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定向雇员制教师招聘因总成绩相同无法确定入围人选时通过加试确定。
3.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考察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因怀孕不能参加全程体检的,顺延(限延一次)到下一期教师招聘时一并进行体检、考察。
(五)聘用
1.拟聘用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进行公示。因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不具备聘用条件的、经档案审核有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拟聘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至2021年7月31日止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不予聘用。所有聘用人员在聘用后两年内(2023年9月1日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3.聘用前须将户口迁移至工作单位集体户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4.所有聘用人员需与聘用单位签订不少于6年的服务期限合同,在服务期内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调离或参加其他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
5.聘用后为事业编制或报备员额制教师。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永康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在永康。
2.户籍认定以2021年2月28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教师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关的证书要求在2021年2月28日(含)前取得。
3.除2021年应届生报考人员外,其余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2月28日。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6.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如报名情况,资格审查情况,准考证领取,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拟聘用名单等)均在以下网址公告,请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政策咨询电话:0579-87101242、87101350(请在工作时间联系)。
永康人才网(网址:www.zjykrc.com)
永康教育城域网(网址:www.zjykedu.net)
7.所有报考人员在聘用前保持电话号码不变,以保证信息通畅。
8.对考试期间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省有关规定进行认定与处理。
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自2014年10月起,在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9.永康市人力社保及教育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组织招聘部门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康市教育局进行解释。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教育局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