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逸夫中学补充非在编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逸夫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1名(顶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顶岗(顶岗5个月):初中数学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4.性别不限。
5.教学岗位学历要求本科以上,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6.常住地在厦门市。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21年2月22日在思明教育网和厦门市逸夫中学校园网http://yfzx.xmsmedu.cn/同时公布。
2.报名方式:先发送邮件预报名,学校将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
请将如下材料发送至邮箱xuhuiminchn@163.com。填写完整的《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1)。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拍照发送。
3.报名时间:
2021年2月22日—2021年2月28日
咨询电话:姚老师0592-5982857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逸夫中学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本校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资格条件无误后即电话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考试办法
面试由我校统一组织,根据相应岗位工作特点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的知识、操作技能等。
(四)体检
面试合格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上岗前需提供三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费用自理)。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体检和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校园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经相关单位背景审查合格者,学校正式录用。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思明区指定的派遣公司: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计划聘用期限:2021年3月1日至7月31日(5个月)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区纪工委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5862734。
2、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市逸夫中学负责解释。
厦门市逸夫中学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