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招聘2021年事业编制教师公告(优秀教育人才和研究生专场)
为推进区域教育人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指标
共86名,其中中小学教师76名,幼儿园教师10名。具体招聘岗位、指标及专业要求等详见《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1年事业编制教师(优秀教育人才和研究生专场)岗位、指标及报考专业要求》(附件1)。
二、招聘原则
(一)条件公开,操作规范,公平公正;
(二)岗位公开,标准统一,接受监督;
(三)程序公开,严格测试,择优聘用。
三、招聘时间、地点
2021年3月起,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
四、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以下招聘对象中1—3类,须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第4类须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或已同时取得普通话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国考”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同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高中可用于义务段,初中可用于小学。)
(二)招聘对象
要符合下列四种类型之一:
1.全国范围名优骨干教师,须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
(1)全国范围的正教授级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省或地级市级名教师、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或全国、省、地级市级教坛新秀(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教育行政部门(含业务部门)组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五大学科竞赛省级及以上优秀教练或指导学生获全国赛区一等奖及以上竞赛指导教师等。
(2)具有事业编制教师身份,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省特级教师、高中竞赛优秀教练(指导教师)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浙江省范围内的县(市、区)名优骨干、教坛新秀等,须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
(1)浙江省范围内的县(市、区)名教师、县(市、区)学科带头人、县(市、区)学科骨干教师、县(市、区)名(骨干)班主任、县(市、区)教坛新秀三等奖及以上荣誉获得者或县(市、区)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仅限优质课比赛)。
(2)具有事业编制教师身份,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宁波大市范围内其它优秀事业编制教师,须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
(1)具有宁波大市范围内事业编制身份的在岗教师。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须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或全日制研究生毕业于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高校(详见附件3,下同)的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近三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2019届、2020届或2021届),须取得学历和学位(2021届研究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留学人员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留学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全日制本科或全日制研究生毕业于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高校的人员不受届别限制。
(3)宁波市户籍(户籍取得时间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但不包括普通高等学校就学落户)或宁波市生源(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的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或全日制研究生毕业于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高校、全国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部属师范大学(6所)及浙江省属重点师范大学(1所)(详见附件4)的人员可不限户籍地和生源地。
(4)须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或已同时取得普通话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国考”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所学专业(可以本科或研究生时所学专业报考)符合报考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五、相关待遇
非浙江省授予称号的省特级教师,以及非宁波市(或宁波市所辖县市区)授予称号的地级市市名校长、地级市市名师、地级市市学科带头人、地级市市学科骨干,县(市、区)名师、县(市、区)学科带头人、县(市、区)学科骨干,须经北仑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认定后,按认定等级享受待遇。具体根据北仑区相关政策执行。
1.安家经费:省特级教师享受一次性安家费70—120万元,地级市市名师或市名校长、部分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列高校(42所)的毕业生(以附件5所列名单为准)享受一次性安家费50—80万元,地级市学科骨干教师享受安家费30—40万元,国家级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高中竞赛辅导教练根据情况确定安家经费和人才津贴。
引进人才在北仑购房的,凭本人在北仑的购房合同(期房)或房产证件或不动产权证可申请一次性发放安家费。未在北仑购房的分三年发放,每年发放总额度40%、30%、30%。
2.区年度专项人才津贴:每年经考核合格,省特级教师享受区专项人才津贴12万元;地级市市名校长、地级市市名师享受区专项人才津贴4万元;地级市市学科骨干教师享受区专项人才津贴2万元;县(市、区)名教师享受区专项人才津贴0.6万元,县(市、区)学科骨干教师享受区专项人才津贴0.3万元。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要求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招聘2021年事业编制教师公告(优秀教育人才和研究生专场)”,添加基本信息进行报名。请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息不实或不符招录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招录资格)。报考人员请记住报名时获取的报名序号。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信息。工作人员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填写信息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选择了普高岗位,可兼报义务段相应岗位(兼报对象只参加普高岗位的考试),其中普高语文可兼报义务段语文,普高数学可兼报义务段数学,普高英语可兼报义务段英语,普高物理、生物可兼报义务段科学。选择了义务段音乐岗位可兼报学前教育(兼报仅限研究生类,兼报对象只参加义务段音乐岗位的考试)。兼报必须为同一学科,义务段不得兼报高中,职高岗位不得与普高、义务段岗位、学前教育相互兼报。
一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视作无效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9:00-3月30日16:00。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3月30日16:00—4月1日12:00,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初审后,在相关网站(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公布符合资格的考生名单。如果符合要求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则酌情减少或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指标。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填报不实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则成绩无效,取消招录资格。
(二)考试
1.时间、地点、形式:初定4月7—9日开始(具体另行通知),考试采用线上远程考试形式,具体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
2.考试形式及成绩计算
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包括试讲、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仅限学前教育、义务段音乐、义务段美术岗位),面试满分100分,试讲、结构化面试分别按60%、40%计入总分(其中学前教育、义务段音乐、义务段美术岗位中试讲、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分别按40%、20%、40%记入总分)。试讲、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均以100分计分,任一单项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不予录取。
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学科内容,考生如报考义务段岗位,可自主选择试讲初中段或小学段(试讲选择学段与以后分配无关)。试讲主要考察课堂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结构化面试,要求考生在2分钟内阐述学习或工作中的亮点。义务段音乐和学前教育技能测试主要考察钢琴、唱歌、舞蹈三项技能,内容自备,其中舞蹈项目要求考生提供本人舞蹈展示视频,时间3分钟以内(视频不得出现个人信息)。义务段美术技能测试内容为人物动态默写。
(三)签约、体检、考察与录用
1.资格复审
签约当天,考生携带资料,进行现场审核。资格材料要能证明报名表中填写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普通话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国考”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证明),三方协议,职称证书,主要的荣誉及获奖证书,能够证明事业编制教师身份的材料(如聘用合同或事业社保证明或新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不同种类考生提供不同材料,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类荣誉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以此公告发布日为截止时间。
(2)递交一份《北仑区教育局招聘2021年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贴好近期一寸照片。
2.签约
根据各学科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学科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签约。若有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由北仑区教育局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报考本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试讲成绩高的排名在先)。
3.体检
体检安排在浙江省宁波市(具体另行通知),所有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放弃体检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并视作违约,空缺名额由北仑区教育局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根据不同岗位,以试讲成绩高的排名在先)。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察
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录用
(1)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或不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调至北仑区教育局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2)若拟录用人员为事业在编人员,需在签订就业协议书后1个月内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北仑区2021年事业编制教师招聘证明或能证明曾向原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提交辞职报告的材料,否则视作放弃录用资格。
(3)拟录用人员个人档案中有不符合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
(4)新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或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需在入编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5)新录用人员中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间,办理相关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6)新录用人员的职称聘任和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7)新录用人员由北仑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下属中小学工作并至少服务满5年(包括试用期)。
七、其他
(1)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
(2)北仑区在编教师不允许报名。
(3)未尽事项由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确定。
(4)联系电话:0574—89383955,朱老师;0574-27698486,余老师。
(5)监督电话:北仑区教育局纪检部门:0574-89383999,胡老师、徐老师。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21年3月18日
附件1: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1年事业编制教师(优秀教育人才和研究生专场)岗位指标及报考专业要求.doc
附件2:北仑区教育局招聘2021年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高校.doc
附件4:全国双一流大学(36所)、部属师范大学(6所)及浙江省属重点师范大学(1所).doc
附件5:部分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列高校(42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