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市直学校2021年直接招录教师公告
根据洛阳市市直学校教师需求情况,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使用正式编制招录市直学校教师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范围和对象
(一)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9所大学的2021届统招师范类本科生、2021届统招硕士研究生(不含降低批次录取和二级学院的毕业生);
(二)天津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洛阳师范学院、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2所师范院校的2021届统招硕士研究生,或在校期间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毕业生)2021届统招师范类本科生(不含降低批次录取和二级学院的毕业生);
(三)招录音乐教师,中央音乐学院2021届统招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降低批次录取和二级学院的毕业生),以及上海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5所音乐学院的2021届统招硕士研究生或在校期间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毕业生)2021届统招本科生(不含降低批次录取和二级学院的毕业生)纳入招录范围;
(四)招录外语教师,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的2021届统招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降低批次录取和二级学院的毕业生)和天津外国语大学、大连外国语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的2021届统招硕士研究生或在校期间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毕业生)2021届统招本科生(不含降低批次录取和二级学院的毕业生)纳入招录范围。
二、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品德良好,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2岁周以下(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洛阳市区免费师范毕业生年龄不做要求;
(四)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按所具备的教师资格种类(学段)及学科报考(教师资格正在办理的,按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学段)及学科应聘,且须于2021年7月10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
(五)身体健康,符合本方案规定的体检要求;
(六)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七)洛阳市区籍公费师范毕业生优先录用;
(八)具有双语教学能力或高层次学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九)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录用。
三、招录专业
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美术、心理健康(心理学),初中数学、英语,小学语文、音乐,幼儿园舞蹈。
四、招录程序
洛阳市教育局划分东北、华东、华中、西南四个区域,分别在西安市、长春市、武汉市、南京市设立集中招聘工作站,招聘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应聘者根据公告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和试讲(院校区域划分及时间地点安排详见附件1)。
如有招录空缺计划,调剂信息将及时在洛阳教育城域网发布。具体招录工作由西南区域招聘小组负责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者根据公告的时间到达所属区域招聘工作站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求职简历(1份),有效身份证、在校期间成绩单、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教师资格的人员,须于2021年7月10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逐项填写《2021年度洛阳市市直学校直接招录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上附1寸彩照)。
(二)面试
经招录小组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以考生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经历、特长为主,配合专家提问,初步考察考生的气质修养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能力。面试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合格者进入试讲程序。
(三)试讲
试讲采取在现行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考生准备20分钟后,讲授一节20分钟的微型课,试讲满分100分。
(四)确定初步人选
招录小组根据试讲成绩和招录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初步人选。
(五)双向选择
聘用单位与初步人选进行沟通和洽谈,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进入考核程序。
(六)考核
由考生本人提供身体情况自查表,其所在毕业院校出具鉴定意见,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且经资格复查,符合招考条件者,即为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进行。拟录用人员根据通知赴洛阳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八)资格复查
拟录用人员于2021年7月10日前将本人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有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还需提交表彰证书原件)递交至洛阳市教育局人事科,体检合格且资格复查合格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就业协议。
(九)录用
聘用学校与录用人员签署聘用合同,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洛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洛阳市教育局为其办理入编手续,新招录人员试用期1年。
五、疫情防控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应聘者要遵守招聘工作站所在城市的有关规定,在参加招聘各个环节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和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色且体温合格(不高于37.3℃)的方可参加应聘。应聘者在各个环节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范工作。各招聘小组设疫情防控专员,监督、指导面试(试讲)现场疫情防控。
六、其他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379-63259478、63250306,监督电话:0379-63295566)
附件:附件1-2021年洛阳市市直学校直招教师工作安排表.xls
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市直学校2021年直接招录教师公告的补充说明
针对《洛阳市市直学校2021年直接招录教师公告》第四条招录程序中“招聘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毕业生”,现补充说明如下:如果毕业院校所在区域未设置相应学科(专业),毕业生可前往其他区域参加应聘。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