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才引智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按照《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中共洛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阳市财政局洛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短缺人才“绿色通道”操作办法(试行)》(洛人社〔2022〕54号)要求和洛阳市招才引智工作相关规定,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0名。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学校简介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千年古都、牡丹花城、丝路起点洛阳,是洛阳市政府举办和管理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东望夏都遗址,西览龙门石窟,南依万安山麓,北临伊洛河畔,总占地面积近2800亩,主校区位于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道6号,另有高新、西工、瀍河等校区,现有馆藏图书108.97万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53个。拥有直属附属医院1个,教学附属医院2个,是河南省首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河南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单位、河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河南省卫生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河南省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目前在校生24000余人。
学校坚持引培并举,师资队伍不断加强。现有专任教师1051人,其中,博士学历教师55人,硕士学历教师528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河南省领军人才、省级高层次B类人才、“中原千人计划”人才各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人,享受省级特殊津贴1人,省级拔尖人才、省级高层次C类人才2人,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各1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河南省职业教育专家3人,全国五一巾帼标兵、省级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中原大工匠1人,河洛大工匠2人,洛阳市优秀专家、洛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洛阳市优秀青年科技专家40余人。兼职高水平专家57人,其中,中原学者2人、省级B类人才7人、省级C类人才7人。
学校秉持“学以致用行以致远”校训,坚持“立足洛阳市、服务都市圈、建好双高校、助力新引擎”的办学定位,按照“巩固提升医科、做大做强工科、打造特色人文社科”的专业建设思路,现设有19个教学院部,开设有医药卫生、装备制造、财经商贸、文化艺术等12个大类60个专业,聚焦河南省“十大战略”和洛阳市经济产业发展,重点打造智能制造、智慧养老、文物考古、文旅融合、宠物与人类健康等专业群,是一所专业特色鲜明、教学质量优良的综合型、开放型、国际化的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二、招才引智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党委组织部、教师中心、课程中心、科研与发展规划部的校领导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党委组织部、教师中心、课程中心、科研与发展规划部、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督工作组,由教师中心副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教师中心、课程中心、科研与发展规划部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招才引智的组织、协调工作。监督工作组组长由纪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校纪委选派,具体负责招才引智全过程的纪律监督。
三、引进职位、专业及计划
教师职位40个,详见《洛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才引智职位表》(附件)。
四、招聘条件及人才类别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各岗位报名的学历、专业、年龄、任职资格等条件要求。
(二)人才类别和年龄要求
1.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职称人员,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才引智方案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https://www.zghnrc.gov.cn/index.html)和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lypt.edu.cn/)同时发布。
(二)报名
登录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首页,在首页界面“岗位推荐”中搜索“洛阳职业技术学院”,选择符合要求的岗位投递简历;或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rsc@lypt.edu.cn,简历应包含具备岗位设置条件的相关材料。
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上午9:00—2023年11月5日下午17:00。
(三)资格审查
学校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拟聘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招聘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职位;经学校认定的眼科学、眼视光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法律等4个专业(详见附件)为我校特殊急需紧缺专业,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可低于3:1;限制专业方向的,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毕业论文、成绩单等)予以认定。
拟聘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紧缺高技能人才的,不受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限制。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学校官网予以公示。
(四)考试方式
根据职位需要,考试采取专业化面试的方式。面试考核工作小组,原则上应采用外聘或异地交流的方式产生,学校参加的考官人数须不超过考官总人数的50%。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学校官网。
1.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二代)或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
(2)各高等教育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学信网打印的各高等教育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和高技能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以及技能证书等;
(5)其他符合岗位条件的证书和材料。
2.面试内容
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80分,答辩占20分。
(1)试讲
课程试讲。采用板书形式,根据所应聘职位的专业课程内容,学校指定3个题目,应聘人员面试当天从中随机抽选1个题目试讲,备课20分钟,试讲15分钟。试讲主要对面试人员专业理论功底、专题设计、讲课思路、语言表达、教师气质、板书等要素进行测试。
(2)答辩
答辩题目由面试工作小组在应聘者试讲后随机提问。答辩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应变能力、岗位匹配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要素进行测试。时间5分钟。
3.面试成绩
面试工作小组成员经充分酝酿、现场在测评表上打分。
每个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当天未到场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者增加一次答辩环节。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的同一职位并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标准及项目除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外,还应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聘用计划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意识形态、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考察合格人员若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需在考察期结束前由本人负责予以解除,并提供相关手续;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除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学校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照招才引智相关程序进行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学校纪委监督,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其他
(一)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本方案解释权归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9-62233835、0379-62304431
监督电话:0379-62230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