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栾川县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满足栾川县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栾川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57名。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公开考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栾川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成立2023年栾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57名。具体招聘岗位、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详见《2023年栾川县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身心健康,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要求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
5.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岗位具体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具有学位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
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2017年起招生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对专业的审查以毕业证上记载的专业名称为准,详见附件1;
3.年龄要求:截止2023年7月1日,专科、本科学历报考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9年12月31日在栾川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目前仍在基层岗位服务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教师资格要求:应具有与报考岗位层次、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确定加分、笔试、试讲、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七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至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地址:栾川县耕莘街道兴华西路)。
3.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交《2023年栾川县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报名表上贴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同时要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附报名表后):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2张;
(3)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毕业生推荐表或在读证明;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学历验证报告(考生自行在中国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已参加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还需持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模版见附件3)。
4.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交纳考务费30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报考的,可免缴考务费,拟免缴考务费的报考者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按岗位报名,按岗位聘用。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退还已交考务费。
6.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7月13日至7月1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7.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对象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政策: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9年12月31日在栾川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10分;
(2)服务洛阳市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加10分;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10分;
(4)大学生退役士兵享受加10分的优惠政策;经洛阳市批准入伍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加15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5)参加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加10分。
以上符合加分条件的五类人员,已通过加分政策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重复享受加分政策。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2份):
(1)报名人员需自行下载并填写《2023年栾川县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加分申请表》(见附件4);
(2)“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中共栾川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河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证明(见附件5);
(3)“三支一扶”大学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大学生提交共青团县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见附件6)和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大学生退役士兵和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交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大学生退役士兵或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见附件7);
(6)政府购岗提交《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教育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等。满分为100分。
2.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四)试讲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试讲,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试讲。
2.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内容采取从现行教材中(见附件8)随机抽课的方式确定,考生备课15分钟后,讲一节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微型课(15分钟以内)。评委根据考生试讲情况现场打分,分数当场公布。
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的招聘岗位时,其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大于招聘计划的招聘岗位时,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试讲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4.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5.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学历层次、笔试成绩、试讲成绩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员。学历层次、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均相同时则进行试讲加试。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准进入考察和聘用环节。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试讲的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社会信用纪录等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同时,根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检会〔2019〕5号)文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查询。
因考生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试讲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考察对象须体检合格)。考察工作在县招聘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确认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根据县教体局通知进行选岗(具体以公布的选岗办法为准)。被聘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的(被聘用人员报到期限为7天),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或公示结束后,因拟聘用人员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解除聘用关系。
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人员需与聘用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责和最低服务年限。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报名者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和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加分对象、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栾川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请考生在招聘考试期间密切关注网站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录查看。详情请登录栾川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luanchuan.gov.cn/),并自行下载打印相关表格。
2.本公告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栾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其他未尽事宜,由栾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6831543、66820393
监督电话:66822273
附件:1.2023年栾川县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2.2023年栾川县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版)
4.2023年栾川县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加分申请表
5.河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证明
6.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7.洛阳市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
8.2023年栾川县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试讲使用教材一览表
栾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