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太阳山镇红沙窝等6个教学点使用聘用人员
控制数管理工作岗位人员聘用公告
为解决我区太阳山镇红沙窝等6个教学点教师岗位职数空缺问题,经区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聘用编外聘用控制数教师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聘用政策、原则、程序公开,聘用名额公开,聘用资格条件公开,考试科目、范围、内容及考核方式公开,考试成绩、聘用人员名单公开,监督单位和监督电话公开。
二、聘用岗位
聘用编外控制数教师共13名,其中红寺堡区太阳山第三小学3名,红寺堡区太阳山巴庄子小学2名,红寺堡区太阳山泉子湾小学2名,红寺堡区太阳山白塔水小学2名,红寺堡区太阳山唐坊梁小学2名,红寺堡区太阳山镇红沙窝小学2名。
三、聘用对象条件要求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年龄在43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相应学科的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红寺堡籍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人员均不予聘用。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14日至17日,17日下午6:00结束。
2、报名地点:红寺堡区教育局人事职改办(教育局办公楼一楼南,电话:0953--5091878)。
3、报名需交资料:
⑴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⑵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申报认定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或以上等级证书,以及教育学、心理学培训合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⑷计生证明1份。
⑸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
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聘用办法
聘用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由红寺堡区教育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①每个教学点报名人数必须多于聘用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或等于聘用岗位的不组织考试。考试内容:教育基础理论及小学语文、数学专业知识。
②笔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占综合成绩50%。
③笔试结束后,按照每个教学点聘用的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④笔试加分条件:凡在以上6所教学点其中任何一个教学点连续代课满5年(含支教期,截止2014年12月31日),可加分10分,仍在该教学点任教的,每增加一年加2分,以此类推。
2、面试
①面试由教育局人事职改办负责组织实施,在红寺堡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取得面试资格的聘用者名单。
②面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3、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根据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
六、工作程序
1、在红寺堡区电视台及人群比较密集的场所发布公告。
2、2015年2月14日至17日报名,17日下午6:00报名结束。
3、笔试时间:2015年2月27日上午9:00开始,地点在红寺堡区第一小学。
4、面试时间:2015年2月28日上午8:30开始,地点在红寺堡区第一小学。
5、综合成绩公示时间:2015年2月28日,地点在红寺区教育局。
6、体检时间:2015年3月1日上午,地点在寺堡区人民医院,体检所需费用由本人承担。
7、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比照教育系统同类人员经费标准,由相关部门按聘用人员控制数,直接核拨给中心小学,由中心小学统筹使用。
八、监督管理
区人社局负责对聘用政策法规的指导和监督,区监察部门负责对整个聘用过程实行监督。
九、组织领导
成立聘用工作小组,负责聘用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工作小组下设聘用工作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人事职改办,具体负责聘用的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工作的组织及聘用的有关业务办理等工作。
十、聘用合同终止
按照“定校、定岗”的原则,由太阳山镇中心学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经签订,聘用岗位不得变更,若聘用者在今后工作中脱离聘用岗位,自离开之日起聘用关系自行解除。聘用人员有以下情况的,用人单位亦可终止聘用关系:
1、聘用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
2、聘用期间不按规定履行相应岗位职责、触犯刑律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
咨询电话: 红寺堡区人社局 5098978
红寺堡区教育局 5091878
监督电话: 红寺堡区监察局 5098008
附:2015年红寺堡区太阳山镇等6个教学点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rar
聘用工作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