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下属机关幼儿园2021年雇员制教师招用简章
永康市机关幼儿园是永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幼儿保育、教育工作。因工作需要,现将我中心下属机关幼儿园2021年雇员制教师招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2021年我中心面向社会招用普通雇员制教师6人。
二、招用范围、对象和条件
1.面向社会招用雇员制教师年龄要求: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和其他要求:永康籍或永康生源师范类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4.身心健康,能胜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5.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
2.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近三年内因违规带生等师德师风问题受到查处的人员;
4.其他经认定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报名者请下载报名表填写并贴上一寸免冠证件照后现场交到科技大楼101办公室(永康市金城路19号)(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一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所有证书照片以及电子照片请打包好放在自备U盘里〕),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用资格。
3.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在报考人员报名起2天内完成资格审核,对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经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报考人员必须参加由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合组织的业务考试。业务考试形式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
招用对象均按当年度公开招用教师笔试相关要求参加笔试。试卷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满分100分,分别占25%和75%。考试范围参照《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说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要求:考核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及准考证。
笔试合格分:设置笔试合格分,根据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与成绩,计算出的平均分。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则以60分为笔试合格分;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则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分。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
在笔试合格的雇员制教师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用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主要采用“试讲+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试讲、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总分的50%,试讲或技能测试其中有一项不足60分者淘汰。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
根据招用计划,在雇员制教师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按四舍五入计算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以试讲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察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因怀孕不能参加全程体检的,顺延(限延一次)到下一期教师招用时一并进行体检、考察。
(五)招用
1.拟招用雇员制教师由市人社局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进行公示。
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招用资格:
①因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不具备招用条件的、经档案审核有不宜招用情形的;
②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202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
2.面向社会招用的雇员制教师由市机关幼儿园与拟招用的普通雇员制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期限6年,期满劳动合同终止。
3.雇员制教师具体工作岗位由市机关幼儿园安排。如遇政策性清退,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4.在职的事业人员或其他单位雇员制教师,需出具单位同意报名证明。
5.根据招考计划,若招用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体检合格的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限递补一次)。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永康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为永康。
2.户籍认定以2021年3月31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教师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关的证书要求在2021年3月31日前取得。
3.除2021年应届生报考人员外,其余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3月31日。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7.本次招用相关信息(如报名情况,资格审查情况,准考证领取时间,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拟招用名单等)均在以下网址公告,请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咨询电话:陈老师、赵老师057987101826。(请在工作时间联系)。
永康人才网(网址:www.zjykrc.com)
8.所有报考人员在招用前保持电话号码不变,以保证信息通畅。
9.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在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10.永康市人力社保及永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针对本次招用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组织招用部门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进行解释。
附件:报名表.xls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