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2021届丹霞英才”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139号)和韶关市“丹霞英才”有关规定,决定面向高校招聘区属学校专业技术人员60名,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及专业要求
招聘教师的岗位数与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二、招聘范围、对象、年龄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年龄要求
1.国内2021年应届(含择业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全日制本科(学士)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
2.年龄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二)资格条件:
1.按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名岗位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名专业,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2.报考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⑷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⑸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⑹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⑺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3.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录用:
⑴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⑵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⑶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违约的人员。
⑷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⑸在读的非2021届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
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名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教师资格。具备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证(详见附件2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本科院校师范类专业的教育教学专业的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承诺在2022年8月3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否则,视为本人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以集中组团、专场招聘的方式开展。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程序
校园招聘时间:第一站4月12日在陕西师范大学,第二站4月14日在江西师范大学,第三站4月16日在湖南师范大学。采取在各高校校园现场报名、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合格)以上,同一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二)招聘办法
1、现场报名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⑴填写好的《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份(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并且《报名表》中“应聘人员承诺”必需本人手写签名。
⑵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全日制本科(含择业期内毕业生)院校师范类教育教学专业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①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③报考相应职位的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写下承诺书,保证在2022年8月3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④高等院校学习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报名资格审核资料查验原件后,原件交回本人,只收复印件;证明材料及承诺书收原件。请考生按照以上顺序及要求装订报名资料。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隐瞒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资格审查:
审核人员对现场报名的考生查验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领取面试通知单。
3.面试流程:
⑴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后,对符合招聘条件的现场报名人员,派发面试顺序号。考生领取面试号后由工作人员引领到候考室等候,考生的物品(含电子产品、手机等)交工作人员暂时保管,按照先后顺序进入到面试室进行面试,面试完毕后到候分室等候分数公布。面试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能力、临场应变、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适应岗位的潜能等进行综合测评,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⑵签约:根据考生综合表现,通过面试的人员均签订就业意向书。
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2021年4月19日后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zj.gov.cn/)公布。
四、录用
(一)体检。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或者自己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gzj.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二)聘用
1.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者,从接到聘用通知起30个工作日内,必须按规定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所空缺名额按该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原则上递补对象必须从接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好所有手续。
2.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3.被聘用者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工作半年后定岗,本科学历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待遇
经批准的聘用人员即聘为我区在编教师,享受我区在编教师待遇,由区财政统发工资。符合我市扶持高校毕业生在韶就业要求的,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我市的优惠政策。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浈江区教育局人事股提出,投诉电话:0751-8917293,恕不接受匿名投诉。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㈠考生体检或政审(考察)不合格的;
㈡考生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㈢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㈣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㈤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六、其他
(一)报考艺术类岗位的考试,进行个人才艺展示的,需自备所需物品。
(二)在进行校园招聘过程中,如在上一站已完成招聘任务,则在下一站不进行招聘工作;如相应岗位在上一站已完成招聘,则在下一站不进行该岗位的招聘。
(三)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从接到调档通知起一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招聘单位须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以上公告由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1-8917293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韶关市浈江区“丹霞英才”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xls
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