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行之实验学校是一所经教育部门审批并直属浈江区教育局管理的民办初级中学。学校创办于2003年,是韶关市创办较早、社会声誉较好的民办学校。2005年,我校被韶关市教育局授予“韶关市民办教育先进单位”;2011年,我校顺利通过了《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的评估;2013年,市教育局授予我校“韶关市德育示范学校”称号;2014年,我校再次通过了《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的复核验收;2015~2020年连续五年被浈江区教育局授予“教学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2017年被浈江区教育局授予“依法治校”达标单位、“安全文明校园”的荣誉称号;2016、2018年先后两次被浈江区教育局授予“民办教育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2017年、2019年先后两次被浈江区教育局授予区“中小学德育工作进步奖” 的荣誉称号;2020年我校团委还被共青团市委授予“五四红旗团委”的称号;2019年被浈江区教育局授予区“文明校园”的荣誉称号,2020年被韶关市教育局授予“韶关市文明校园”的荣誉称号、2020年被浈江区教育局授予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荣誉称号、2021年再次被浈江区教育局授予区“教学工作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
学校位于韶南大道金沙小区旁,环境优雅,交通便利。学校坚持“重学历、资历、更看能力、效率”的用人理念。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各学科优秀教师。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具有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科初级中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有教学工作经验的学科骨干教师优先录取。
二、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素质好;
(二)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服从学校安排;
(三)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
(一)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法、历史、地理、生物、心理健康、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教师若干名。
(二)后勤人员若干名:保安、电工、生活老师、校医。
四、工资待遇
(一)学校按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五险一金”(即:社保、医保、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教师依据岗位工龄职称工作量及业绩等情况每年税前总收入10-15万元;特别优秀的学科教师、具备学科竞赛主教练能力和水平的骨干教师年薪面谈。
五、应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通过电子邮箱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1.毕业证书;2.教师资格证书;3.身份证;4.获奖业绩证书。(邮箱方式须注明“姓名+应聘XX科目或岗位)
(二)学校将对投交的简历材料进行审核,由专人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三)考试内容:学科专业笔试→课堂教学模拟或说课→面试→体检录取(除入职体检项目外,还需提供近7天内做的核酸检测报告)
(四)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将通过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安全,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考生需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示“粤康码”和“行程码”(所有考生须从考前14天起,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一)正常参加考试。
“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二)不得参加考试。
1.“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3.未按照我省及我市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下同)其他地区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三)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
1.考前14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考生;
2.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先在隔离考场考试再检测核酸;
3.考生要提前了解我省及我市防控政策,本省考生考试前14天非必要不出省。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考生要合理安排时间,按照我省及我市防控政策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东省韶关市韶南大道85号行之实验学校邮编:512027
联系电话:(0751)8287189 13719736284
邮箱:sgxzsyxx@163.com。(邮箱方式须注明“姓名+应聘XX科目或岗位)
联系人:邓主任
本公告由韶关市浈江区行之实验学校负责解释。
韶关市浈江区行之实验学校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