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学校专业发展和岗位需求,经批准,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拟公开引进教师5名,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位于远安县鸣凤镇红阳路4号,占地面积184亩,总建筑面积4.12万平方米,现有在编在岗教职工162人,全日制在校学生近1500人。学校环境优美,动静相宜,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湖北省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兼具职教特色与山城风韵的宜昌花园式学校。现开设加工制造类、现代农艺类、信息技术类及旅游服务类四大专业集群多个专业方向。
学校坚持“五匠”立德(修匠心、炼匠技、践匠行、承匠情、守匠气),“五艺”(农艺、茶艺、网艺、礼艺、机艺)求专,以绿色生本教育和舞台主角为理念(学校是人人的舞台、台上台下都是主角),以“3X”实践(发现、实现、呈现)和“三教”改革为平台,打造绿色生本课堂,学校技能高考和技能大赛成绩喜人,校园文化和谐温暖,师生满意度和社会美誉度高。
二、引进计划
专业教师5名,包括财会、计算机、机电、旅游服务与管理、历史教育各1名(具体见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引进专业要求,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6.在远安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
(二)岗位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需为全日制本科),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
2.全日制大学一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须执有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证,财会、计算机、机电、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暂不作教师资格要求,但应在约定的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和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6.远安县内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远安网、湖北高校联盟、相关高校网站等媒体发布公告。
(二)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30日至4月8日12: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为2021年4月8日8:30—12:00,武汉工程大学西北区2号楼法商学院311室。
3.报名应提供的资料:报名人员填写《2021年远安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2021年应届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各类荣誉证书、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等资料原件扫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363790535@qq.com),复印件1份在现场交评委组。
(三)资格审查。工作专班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谈对象。
(四)面谈
1.时间及地点:2021年4月9日 武汉工程大学西北区2号楼法商学院309室、311室。
各学科具体面谈时段采取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谈采取现场答辩方式,主要测试教师基本素养和专业能力。
3.面谈成绩实行百分制,工作人员汇总评分后计算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划定面谈合格线为80分,低于合格线不予录用。
4.面谈结束后,按招聘计划1:1比例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签约人员。面谈成绩相同的,进行第二轮面谈确定最终人选。
(五)考察签约。面谈结束后,采取查阅个人档案、走访座谈等形式,对拟签约人员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考察。考察无异议后,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根据学校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公示聘用。体检合格的签约人员,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资格确认后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在远安网(http://www.yuan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情况说明
自动放弃、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以上处罚、体检不合格的,则三方协议书自动解除,引进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出现岗位空缺,可从同批次参加该岗位面谈且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面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递补;若无符合递补条件人员,则核减或取消此次岗位引进职数。
五、政策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管理,享受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及学校绩效工资。
(二)学校提供教师周转房或人才公寓,配备工作用笔记本电脑。
(三)符合《远安县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待遇与优惠政策”条件的,享受一次性安家补贴、购房补贴及人才津贴等待遇,具体标准如下:
对象及范围 |
待遇与优惠政策 | |||||
一次性安家费(万元) |
购房补贴(万元) |
人才津贴(元/月)补贴期限5年 | ||||
师范类 |
非师范类 |
师范类 |
非师范类 |
师范类 |
非师范类 | |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正高级职称) |
3 |
2 |
30 |
20 |
3000 |
1500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副高级职称) |
1.5 |
1 |
20 |
10 |
1500 |
1000 |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生 |
1 |
0.5 |
10 |
5 |
1000 |
800 |
六、联系方式
0717-3812477 校务宣传部
18986768368 胡老师
QQ邮箱:363790535@qq.com
附件:1.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21年教师引进岗位表.docx
2.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21年教师引进报名表.docx
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