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远安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体育教育、国防教育,根据《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中共湖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面向优秀退役军人开展专项招聘教师试点工作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3〕31号)文件精神,现面向优秀退役军人招聘引进教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1名义务教育阶段体育教师。详见《远安县2023年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湖北籍或从湖北应征入伍或退役后登记在湖北的退役军人;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远安县2023年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和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退役军人;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远安县内在编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远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uanan.gov.cn/)发布《远安县2023年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公告》。
(二)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8:30至2023年10月24日17:30。不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报名视为无效。
3.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远安县2023年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报名人员需提供安置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附件3)、退役证书、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电子照片。将上述资料扫描后,与Word版《远安县2023年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并存入一个文件夹,以本人姓名命名,然后以压缩文件形式(*.rar)发送至电子邮箱yaxjyjrsg@126.com;
(3)报名人员要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符合条件和填写信息错误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专项招聘全过程。工作人员按公告规定的条件,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uanan.gov.cn/)公告。考试前,考生需按照相关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可领取面试准考证。
在实施考试前,原则上本次招聘教师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
(四)办理准考证
准考证办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办理准考证时,报名人员需提交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
(五)组织考试
本次考试不组织笔试,直接组织面试。
1.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县教育局按照《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制定面试工作方案,报县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实施。
2.资格复审。面试前,县教育局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可领取面试通知书。
3.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面试实施5天前,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uanan.gov.cn/)发布。
4.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内容为义务教育体育教材、教育教学相关知识等。面试方式为说课和答辩,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说课10分钟,分值60分;答辩5分钟,分值40分)。考生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5.面试要求。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面试设定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低于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阶段。考生面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在面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排名先后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并列,则按说课成绩排序确定,说课、答辩成绩均并列的,组织加试。考生面试成绩及体检考察人选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uanan.gov.cn/)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标准,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应当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七)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关于递补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从本次参加该岗位考试且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政策待遇
(一)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引进的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由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给予住房支持。引进人才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正高级职称)2万元/人(师范类专业3万元/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副高级职称)1万元/人(师范类专业1.5万元/人),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生5000元/人(师范类专业1万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同时,在远安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后3年内,在县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购买县内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分别一次性发放20万元、10万元、5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师范类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分别一次性发放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引进人才优先提供人才周转房。
(三)给予人才津贴。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正高级职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副高级职称)、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分别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800元标准发放人才津贴(师范类专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分别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1500元、1000元标准发放),补贴期限5年。
上述师范类专业的研究生为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即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01)、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1)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3)。
五、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7-3813591
联系人:黎老师杨老师
QQ群号:324040244(2023年“兵教师”招聘群)
监督举报电话:0717-3813251
附件:
1.远安县2023年面向优秀退役军人专项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