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
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8〕5号),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10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1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130名,其中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57名(招聘条件详见省公告),农村非新机制教师38名,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35名。具体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详见《麻城市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麻城市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非新机制教师岗位表》(附件2)、《麻城市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表》(附件3)。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7.具备岗位所必须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麻城市在职在编教师;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麻城市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麻城市政府网官方网站(http://www.macheng.gov.cn/col/col17682/index.html)、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麻城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9:00至4月10日21:00
2.报名网站: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3.报名办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考生直接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时报名。省教育考试院电话:027-68880231。
考生报名填报岗位时,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填报到县(市),其中新机制小学语文(MC01、MC02)、新机制小学数学(MC03、MC04)、非新机制小学语文(MC14、MC15)、非新机制小学数学岗位(MC16、MC17)的考生须报到片区,待笔试成绩公布、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按所报片区分片面试,分片选岗,分片录用,具体分片情况见《岗位表》。除上述岗位外的其他岗位不涉及分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笔试考前一周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由湖北省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
笔试内容: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命题。
笔试时间:2021年5月9日8∶30--12∶0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精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含资教生、特岗生),笔试成绩加5分。
2.面试:
(1)面试入围比例。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不低于到1:3的比例确定初步入选名单。未达到1:3比例的,经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以适当降低面试入围比例。
(2)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麻城市人社局和麻城市教育局共同负责,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面试初步人选参加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与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相同的照片2张。面试初步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依该类别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公告在原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开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和经批准保留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75分。面试实行异地命题,异地聘请考官,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或说课等的方式进行。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以上各项分数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加试。
四、体检与考察
按考生总成绩,根据每个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根据总成绩,考生按所报岗位从高到低分别排序,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2.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通过麻城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六、聘用与管理
(一)选岗。分学段、分学科、分类别按照“总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原则,分组进行选岗。
(二)聘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将招聘结果报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备案,经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对不服从分配或聘用后不按时上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事关社会的公平正义,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人民群众高度关注。要充分认识严肃招聘纪律、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极端重要性,各部门、事业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保证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的公开公正。
(二)通力合作,各司其职。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要根据招聘工作方案,做好报名资格审查、组织好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
(三)严肃纪律、责任到人。各单位要建立问责机制和监督机制。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关注舆情,及时处置。各单位要完善舆情处理工作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及时关注和回应群众的信访诉求和媒体的舆情反映,防止负面效应的扩大。
八、其他事项
1.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麻城市人社局和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麻城市人社局和教育局研究决定。
2.在招聘过程中,要落实好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强化各项防疫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平稳顺利。
3.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713-2995866
举报电话:0713-2995356
附件:
1.《麻城市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岗位表》.xlsx
2.《麻城市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非新机制教师岗位表》.xlsx
3.《麻城市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表》.xlsx
中共麻城市委组织部
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麻城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