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8〕5号),深入实施“我选湖北·梦圆黄冈”计划,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10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中共麻城市委组织部、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组织麻城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5名教师(高中教师17名、中职教师8名、幼儿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教师65名,其中高中教师17名,中职教师8名,幼儿教师4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麻城市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报名者除符合《岗位表》规定的年龄、专业、学历等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高中、中职教师需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幼儿教师需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全日制中专学历必须为学前教育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6)持有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已经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的,视同合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在读高校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麻城市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下载填写《麻城市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到思源实验学校现场报名,其中高中、中职教师要求报到学校学科,幼儿园教师报到相应的岗位代码。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1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3.报名要求:
(1)请仔细阅读《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慎重填报,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在职公务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电话号码请不要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二)资格审查
1.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各岗位年龄条件见《岗位表》;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1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用。
2.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资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3)教师资格证原件(或取得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普通话等级证)及复印件各1份;
(4)《麻城市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
(5)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须提供单位同意的报考证明。
(三)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
笔试准考证于7月16日上午(8:30—11:30)到思源实验学校领取,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缴费
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时缴纳笔试考试费用50元/科(两科共100元),参加面试人员需再交50元面试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凭相关证明免缴考试费用。
(五)开考比例的确定: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六)考试
公开考试由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统一负责,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根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考《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1)笔试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21年7月17日上午8:00-9: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地点为麻城市思源学校。
(2)笔试类别:根据招聘岗位特点,按中小学教师类(D类)一个类别设考,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两个子类。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生缺考任意一门笔试科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3)命题及阅卷工作:笔试命题由按规定异地命制,抽调专家封闭阅卷。
重要提示: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或说课等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另行公告。
3.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服务(役)时间计算截止2021年7月31日。
4.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中,(《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40%=笔试总成绩。以上各项分数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麻城市教育局负责。
2.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通过麻城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与管理
(一)选岗。高中、中职教师报考到具体岗位,不另行选岗;幼儿教师根据岗位代码按照“总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原则进行选岗。
(二)聘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将招聘结果报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备案,经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对不服从分配或聘用后不按时上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报名日、考试日前14天内有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出入、过往史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并提供最新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报名和考试,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所有参加招考的考生,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其它事项
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麻城市人社局和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麻城市人社局和教育局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麻城市教育局0713-2995866
麻城市人社局0713-2991117
附件:
2.《麻城市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麻城市委组织部
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麻城市教育局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