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面向县外选调教师公告
根据《元江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暂行办法》和《元江县教育局中共元江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元江县教育系统教师流动调配办法(试行)》精神,现将2021年面向县外选调教师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2021年元江县教育体育局拟从县外选调教师10名。
二、选调范围
1.夫妻分居,配偶一方在元江县工作或生活且属元江县户籍,符合选调条件的县外在编在职教师;
2.父母属元江县户籍且在元江县工作或生活居住,符合选调条件的县外在编在职教师;
3.配偶属元江县驻地现役军人。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良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
6.年龄40周岁以下(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5日),
教龄3年及以上(2018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
7.近三年履职考核为合格以上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责任追究,还在影响期的;
2.正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责任追究的;
3.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人员。
五、选调的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4月25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过时不再受理材料;
2.地点: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红旗路85号县教育体育局一楼);
3.所需证件:
(1)2021年玉溪市元江县面向县外选调教师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
(6)父母在元江工作(生活)的须提供父母的户口薄,村委会(单位、社区)出具的父母与本人关系的证明;夫妻分居的须提供在元江一方的户口薄、结婚证复印件;
(7)近三年的履职考核表,复印件经现所在单位审核后签署“核查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8)近三年来本人所获得的教育教学类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经现所在单位审核后签署“核查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材料中交复印件各1份进行资格初验,合格者由元江县教育体育局通知参加选调考试的时间、地点等。报名可委托他人进行。
(二)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选调考试前一天,报考人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选调考试。
(三)考试
考试由经历业绩评价和面试组成。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经历业绩评价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选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经历业绩评价
主要评价报考人员学习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等。
2.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四)确定选调人员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排序;若仍无法区分,教龄长者优先。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幼儿园教师同时加检《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文件中规定增加的检查项目。体检费由选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确定的拟选调人员,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六)调入人员岗位安排
调入人员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县内中小学或幼儿园任教,本人须服从工作安排,在教育体育系统服务年限不低于8年,并能接受因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等级数额不足出现的低聘情况。凡不服从的视为放弃,5年内不得参加元江县教育体育系统选调教师考试。
(七)公示
对政审考察通过的拟选调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不良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足以影响调动的,由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函办理调动手续,原则上在8月31日前办理完调动手续。
(九)递补
选调过程中拟选调人员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形时,由县外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公示期间有问题不予选调或考生放弃等情形出现空缺名额时,不再递补。
六、纪律要求
1.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了解选调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全面、真实、准确,在选调工作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3.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公开选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77-6013025。
5.其他未尽事宜,由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后确定。
元江县教育体育局
元江县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