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江苏省宜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复审及第二阶段考试(面试)教材等事项的通知
一、资格复审相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间
1.小学数学学科:2021年4月12日上午7:45至9:30
2.小学语文学科:2021年4月12日下午1:30至3:30
3.其他学科:2021年4月13日(上午8:30至10:30;下午1:30至4:30)至14日(上午8:30至10: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宜兴市公共实训基地D幢201会议室,地址:宜城街道龙潭东路189号。
(三)资格复审对象
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见附件1
(四)材料要求
资格复审材料详见《2021年江苏省宜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公告》(锡人社事招公告核〔2021〕6号)及《2021年江苏省宜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公告》(锡人社事招公告核〔2021〕7号)。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1.2021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不能提供原件的,须由所在高等院校提供情况说明或证明(由现在读高校在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上标注“该生为我校2021届应届毕业生,情况属实”字样,并加盖高校公章)。
2.教师资格证书暂不能提供原件的,须郑重承诺在2021年7月15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应郑重承诺在2024年7月15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报考幼儿教师(Y02)岗位的考生,除《公告》要求的复审材料外,还应提供现就职幼儿园出具的在职证明。
(五)其他事项
1.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取消参加第二阶段考试(试讲)资格。因自动放弃及复审未通过而造成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第一阶段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对象第一阶段成绩必须在合格线以上)。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考试组织方直接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关注自己的成绩,保持电话畅通。递补对象须于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若递补者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小学数学(G22)与小学语文(G21)教师岗位的考生,请在复审现场静候,待所有考生资格复审结束后,将抽签确定分组名单。
3.资格复审原则上必须考生本人参加。因特殊情况本人确实难以参加的,可委托家长代为复审;但须提供书面委托书(手写稿原件),委托人与被委托人之间的关系证明(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二、第二阶段考试(面试)教材
面试教材及范围:见附件2
咨询电话:(0510)87973957、87976352、87992670、87974858。
附件:
1.2021年宜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进入资格复审名单.pdf
2. 2021年宜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试讲教材.xls
宜兴市教育局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