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宜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复审通知
一、资格复审时间
1.2024年4月18日上午8:30至11:00
G18-G26岗位(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特殊教育、幼儿园)
2.2024年4月18日下午13:30至16:00
G01-G17岗位(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英语、高中物理、高中化学、高中生物、高中政治、高中历史、高中地理、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化学、初中生物、初中政治、初中历史、初中地理)
二、资格复审地点
宜兴电大成教处报告厅(宜兴市宜城街道教育西路29号)。
三、资格复审对象
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见附件1
四、资格复审材料要求
考生提供资格复审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第二阶段考试(试讲)资格。
考生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及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交资格审核工作人员审核:
(一)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二)学历证明材料
1.国内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4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2024届)
2.国(境)外留学毕业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三)教师资格证书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请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仍在申请认定阶段的考生,请提供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四)其他证明材料
1.如是本科学历毕业生,满足“获省级大学生相关学科竞赛个人三等奖(不含团体奖)及以上奖项”条件的考生,须提供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若证书尚未发放或已遗失,须提供竞赛主办方提供的证明材料。
2.如是2023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存在过事实劳动关系或未曾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承诺书
见附件2,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名。
另:2024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五、其他事项
1.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取消参加第二阶段考试(试讲)资格。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造成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第一阶段考试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名末位者同分跟进),对该岗位空额数递补一次。如仍有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不再递补。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考试组织方直接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关注自己的成绩,保持电话畅通。递补对象须于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若递补者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原则上考生本人到场(不接受邮寄材料等方式),并携带本人网上报名时所有报考材料的原件(校验)与复印件(留存)。因特殊情况本人确实难以参加的,可委托家长代为复审;但须提供书面委托书(手写稿原件)、委托人(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家长)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咨询电话:(0510)87973957。
附件:
附件1:2024年宜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进入资格复审名单.pdf
宜兴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