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部分学校2024年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我县部分学校决定赴高校招聘教师10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建湖县部分学校2024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志愿在建湖县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身心健康,能适应相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5.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对象、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①招聘对象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②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版)》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执行;应聘人员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③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的,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但须承诺在被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承诺书》样张详见附件3)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③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8月3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⑥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
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建湖教育微信公众号和有关高校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2.报名与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4月19日前,将相关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邮箱jhxjyj2023@163.com(邮件名: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现场确认:本次招聘在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田径场B93展位(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联系人:陆老师13770211168)和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师苑宾馆一楼大厅(江苏省盐城市开放大道50号,联系人:吴老师13921853369)设招聘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因特殊情况未进行网上报名,亦可于4月20日9:00—16:30现场报名。逾期未报名并确认者视为主动放弃。
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③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本科学历报名的,同时提供师范类证明);
④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需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⑤贴有照片并经本人签字的《报名表》;
⑥国(境)外毕业人员另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的需提供入学通知证明并承诺于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表提供经本人签名的原件,其他材料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应聘人员在提供材料时,须签订承诺书,承诺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且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对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Z001—Z013岗位开考比例为1:2,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为1:3。建湖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核工作,资格审查在现场确认时进行,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以岗位代码为准),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考试及签约。
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报考Z001—Z013岗位只参加面试,报考其他岗位须参加笔试和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面试形式为10分钟微型课,准备时间30分钟,主要考查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仪表举止等综合能力素质。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试拟于2024年4月下旬举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②签约。考试结束后,在总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同一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初步就业协议。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加试决出(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遇有放弃签约的,按相应岗位在总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同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依次递补。递补时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加试决出(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及考察。
建湖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招聘资格自然取消,签订协议失效。对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考察侧重于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加试决出)。
6.公示及聘用。
①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建湖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②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及时向建湖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以及个人档案,以便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③聘用人员均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④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回避与监督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建湖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此次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5-80600072。
五、招聘工作咨询
未尽事宜,由建湖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教师工作咨询电话:0515-86232117。
建湖县教育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