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湖县面向全国部分高校校园招聘2021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优化年轻干部队伍结构,加快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在落实好《建湖县“515”人才引进行动计划》《关于集聚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激励政策》等人才政策的基础上,江苏省建湖县面向全国部分高校校园招聘2021年应届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名额
招聘对象:江苏省名校优生选调工作明确的20所高校本科学历以上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招聘名额:建湖县县直事业单位计划招聘140个岗位(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
2﹒大学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在校表现特别优秀或者所学专业为建湖特别紧缺急需的,年龄可适度放宽。
3﹒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校纪等处分,无犯罪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2日9:00-18:00。
(2)报名地点:南京市金鹰珠江壹号国际酒店(玄武区珠江路1号)金鹰国际中心F2六楼金鹰厅。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报名人员请将报名需提交的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姓名+院校+手机号码)发送到电子邮箱:jiangsu20201111@163.com。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初审
(1)报名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江苏省建湖县面向全国部分高校校园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②身份证,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④任职、奖励及其他相关证书(②③④材料提供复印件)。
(2)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中共建湖县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评
用人单位与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一对一”对接联系,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能力考评。综合能力考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不再另行组织笔试、面试。
(三)聘用
1﹒签约。根据综合能力考评结果,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人选,通过网上签约、邮寄协议签约或现场签约等形式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2﹒考察与体检。对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考察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公示与聘用。对通过考察和体检的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人员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引进政策
1﹒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可以自主选择到岗位表中的1个事业单位工作,并提供为期一年的从业选择期,期间可以申请一次重新选择到某个事业单位工作。
2﹒引进优秀毕业生,优先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具体岗位,双向选择未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组织推荐的方式安排岗位。
3﹒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来建湖工作后,其配偶在异地工作的,可以协调安排到建湖县相应性质的单位工作。
4﹒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符合任职条件拟正式任职,可以确定为事业单位七级职员,或享受事业单位七级职员等相当正科待遇。
5﹒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符合任职条件拟正式任职,可以确定为事业单位八级职员,或享受事业单位八级职员等相当副科待遇。
6﹒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大学本科生,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符合任职条件拟正式任职,可以确定为事业单位九级职员,或享受事业单位九级职员等相当一级科员待遇。
7﹒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正式任职后,符合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规定的,可以通过调任方式到机关工作。
五、待遇保障
(一)薪酬待遇
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毕业生,其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应工资标准执行。
(二)补助标准
1﹒引进的优秀毕业生3年内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3000元/月、硕士研究生2000元/月、大学本科生15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2﹒引进的优秀毕业生5年内在建湖购房的,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4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大学本科生15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资助,按出资份额办理共有产权登记。申请购房资助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建湖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依约服务满5年后,资助份额无偿转让给引进的优秀毕业生。
3﹒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在建湖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可放宽至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4倍、3倍、2倍。申请放宽额度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建湖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4﹒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在建湖未购房的,5年内提供免费住宿,或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5﹒引进的非建湖籍优秀毕业生5年内每年享受2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
(三)特别政策
1﹒尊重意愿。招聘期或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入职一年内,个人有新的选择的,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实行来去自由;对在外地试岗后不适应,一年内选择到我县就业的,坚持敞开大门、托底保障。
2﹒见习试岗。鼓励有意向来我县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半年到我县相关单位岗位提前见习,见习期间按正式入职首月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3﹒一事一议。打破专业限制,对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入职一年内个人提出岗位调整申请的,及时调配,力求人岗相宜、人岗相适。
4﹒全程服务。实行导师制帮办,对引进的优秀毕业生,由组织、人社部门及用人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作为导师,开展工作辅导、生活指导、情感引导,努力为每位入职毕业生营造安心、舒心、放心的工作生活环境。
5﹒后备培养。凡引进到我县工作的优秀毕业生,由组织部门统一管理、统一培养培训,纳入青年干部后备库,对特别优秀的及时选调进机关或提拔使用。
6﹒拎包即住。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入职后在我县未购房的,根据个人意愿,5年内按照“拎包即住”要求提供免费住宿。
六、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拟引进的优秀毕业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咨询电话:0515-86220257。监督电话:0515-80600110(建湖县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中共建湖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 共 建 湖 县 委 组 织 部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 年 12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