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湖县部分中小学、公办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拟参加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以及《建湖县部分中小学、公办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面试前,须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本人弃权出现的空缺,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核人选。现将我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
2021年6月4日至6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为期两天,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原则上须本人到场参加,如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考生资格复审地点为:建湖县教育局418室(建湖县城双湖南路,联系电话:0515—86232117)。
三、复审材料
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名表》。请考生务必提前对学历学位证书进行网上查询并打印(查询网址为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结果需含二维码;学位证书查询网址为学位在线http://www.chinadegrees.com.cn/)。
以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人员还须提供能够证明其身份的相关材料:
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非2021年毕业生协议书应为空白);
2.就业报到证及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承诺书(非2021年毕业生提供);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或相关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402、403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工作经历(劳动合同、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其中证明材料只需原件。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面试收取面试考生面试费每人100元。
四、面试有关事项
凡通过资格复审且缴纳面试费用的考生,请于6月12日上午6:30前凭笔试准考证、个人身份证到江苏省建湖中等专业学校报到参加面试。
1.面试内容及形式。
幼教、音乐和实习指导学科采取上微型课(70分)加专业技能考核(30分)形式进行,其余学科只需上微型课。微型课内容为相关教材某一课时,备课时间为40分钟,上微型课时间为10分钟。
2.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6月12日(星期六)上午
地点:江苏省建湖中等专业学校
五、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按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在资格复审当天进入复审区域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行资格复审。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还应主动出示有效的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签署《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应聘人员承诺书》。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监督电话:0515-8623324980600071(建湖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515-86232117(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附件:
1、建湖县部分中小学、公办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拟参加面试考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2.建湖县部分中小学、公办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应聘人员承诺书.docx
建湖县教育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