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层次人才选聘实施方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经上级批准,拟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40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是2001年4月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至今已有70年办学历史。2019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的主要职责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正确的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选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采取选聘方式。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资格条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人员毕业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之前。
(二)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详见《唐山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层次人才选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凡涉及到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1985年5月6日之后出生)。
应聘人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专业须与研究生专业相关相近(辅导员岗位不受此条件限制)。
2021年选聘主要按具体专业名称进行,资格审查时须与招聘岗位名称一字不差,名称为“一级学科”的除外。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其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应大体相同。
博士研究生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5年5月6日之后出生当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放宽);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6日之后出生);医学类和计算机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6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5年5月6日之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1年4月7日-5月5日,在唐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https://rsj.tangshan.gov.cn/ecdomain/framework/tsrsw/loilinendfaebbolkgphjjlbamloaief.jsp)和唐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tsvtc.edu.cn)等相关网站发布选聘信息,包括选聘单位、选聘数额、岗位条件、单位信息(地址、网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5月6-8日、5月10-11日(下午5:00),学院人事处现场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并收集材料。
2.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专业按限报条件进行报名,具体要求见《岗位信息表》。同一岗位设置为A、B岗:A岗仅限高校毕业生报考,B岗不限。现场报名须应聘者本人到场,不得代替报名。
“高校毕业生”是指: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19、2020、2021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19、2020、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3.报名提交材料:
(1)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一份;
(2)普通类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一份;2021年毕业研究生须出具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复印件,2021年毕业的考生如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先提供《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且于2021年7月31日之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二者缺一不可)复印件,如期不能提交的,取消选聘资格;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表一份(需有近期蓝底2寸免冠照片);
(4)资格证等其他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
(5)3张近期2寸免冠照片;
(6)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4.发布资格审查通过信息:5月12日-5月13日在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tsvtc.edu.cn)发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加试
当某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大于等于10:1时,将在面试前增加加试环节(采取笔试形式),并按加试成绩不大于5:1的岗位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加试成绩作为资格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加试时间安排:
1.领取准考证时间:5月14日-5月15日
2.加试时间:5月18日(周二)下午
3.加试内容: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及时事政治三部分。
5月20-21日在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tsvtc.edu.cn)发布加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含试讲)
面试时间:6月1日-10日
面试方法:面试采用百分制。由评审专家提问,应聘者回答,时间不超过8分钟。
应聘教师岗位须进行面试+试讲,采用板书教学方式,试讲内容为应聘专业高职通用教材,由评委指定章节,试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评委按试讲测评标准评分;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须进行面试+试讲,形式为组织主题班会,内容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域及突发事件的处置,时间为8-10分钟;应聘其他管理岗位只进行面试,无试讲。
面试教师岗位和辅导员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应聘其他管理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加试、面试(含试讲)等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
关于疫情防控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应聘人员应提前14天申领“河北健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申领方式为: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登录“河北健康码”,按照提示填写健康信息,核对并确认无误后提交,自动生成“河北健康码”。应聘人员应自觉如实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前的健康监测。
2.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时,应聘人员须持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向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经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现场。
3.携带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4.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时间变化的,学院在官网(www.tsvtc.edu.cn)“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按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人员,由学院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取消拟聘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由同一岗位总成绩的下一名递补。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核。考察内容、程序、方式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处指导下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方法》(冀办发[2014]40号)有关考察的要求执行。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核不合格人选,取消拟聘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由同一岗位总成绩的下一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完成后,将考察结果和拟聘用人员信息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在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tsvtc.edu.cn)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与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报市社局办理审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选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选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学院高层次人才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高层次人才选聘的组织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选聘的具体实施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分管人事工作副院长
成员:人事处、组织部、教务处、纪委监察审计处主要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党委副书记、分管人事工作副院长
副主任:人事处处长
成员:人事处、组织部、教务处、纪委监察审计处相关人员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单位地址:唐山市丰南区正泰街29号
报名联系人:高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315-2368627、0315-2368623
附件:1.唐山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