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古冶区2021年面向重点师范院校选聘优秀教师的公告
为满足古冶区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教师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古冶区所属公办学校拟面向全国重点师范院校选聘事业编制教师80名(详见《唐山市古冶区2021年面向重点师范院校选聘优秀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一))。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4月12日至2003年4月12日期间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1)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2)在学校受过处分的人员;(3)失信被执行人;(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范围
1.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相关专业毕业生;
2.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2021硕士及以上学位(起点为本科学历)师范类相关专业毕业生。
四、相关待遇
1.录用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古冶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2.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1)古冶工作期间在金山区域免费提供两室一厅周转房一套,可直接入住;(2)在古冶工作满10年的,经考核合格后,周转房直接过户给本人;(3)给予5年内每年1万元生活补贴。
3.“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1)古冶工作期间在金山区域免费提供两室一厅周转房一套,可直接入住;(2)在古冶工作满10年的,经考核合格后,周转房直接过户给本人;(3)给予5年内每年3万元生活补贴。
4.发放古冶区“英才卡”,在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4月2日—4月12日在选聘范围内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
2021年4月12日16:00前,应聘人员将本人求职简历、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在高校的就业推荐表(含成绩证明)、《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唐山市古冶区2021年面向重点师范院校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二)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上传至电子邮箱tsgyjszp@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选聘岗位名称、联系方式(如张某初中语文13XXXXXX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应聘人员来不及网上报名的,可在校园选聘所在学校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公告所要求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审核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下一环节。审核结果及参加适岗性评价的具体时间、地点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通过资格审核者进入考试环节,考试环节包括适岗性评价和试讲两个阶段。适岗性评价前,对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验证。
1.适岗性评价
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选派5名评委组成考核组,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工作潜质等方面进行适岗性评价,评价分为“适合”和“不适合”,3名及以上评委评价为“适合”的进入试讲环节。适岗性评价结果和试讲具体事项在结束适岗性评价后公布。
2.试讲
试讲教材现场由评委组提供,评委组确定试讲内容,备课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试讲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试讲结束后,试讲成绩在试讲考点外张贴。
(五)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现场招聘情况,按照报考岗位,依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签订就业协议人选,不按时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取消资格。
(六)考核
按照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审核拟聘人员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和档案等材料,并进一步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
对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如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岗位内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选岗
拟聘用人员按时取得毕业证、报到证,档案材料审核无误后,结合岗位需求,分学段分学科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定岗位。
(十)备案
拟聘用人员选岗结束,分配到工作单位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经区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部门备案。未按时取得毕业证、报到证,档案材料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事业编制人员,由唐山市古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唐山市古冶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的《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年(试用期)内应取得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高老师:15511511868;李老师:15324254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