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茂名滨海新区赴岭南师范学院现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教育事业发展需求,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队伍,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决定赴岭南师范学院设点现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5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以下简称滨海新区)东毗阳江,西临湛江,面向南海,背靠我国大西南和中南地区,地处泛珠三角、大西南经济圈、中南经济圈的交汇点和重叠核心地带。滨海新区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港口资源得天独厚,特色旅游品牌享誉全国。详情可登录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政务网(http://www.mgs.gov.cn/)了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的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所聘岗位的工作;
3.在校表现良好,各学科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4.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4月10日至2003年4月9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80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8.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在4月19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需手写签名)及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就业推荐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打包压缩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报名(邮件命名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电子邮箱:mmbhjy01@163.com。
(二)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小组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确认,并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按以下次序的先后顺序进行筛选:1.学历层次高优先,2.“985”“211”“双一流”大学毕业生优先,3.绩点分数高优先,4.校级以上荣誉较多优先,5.学生干部优先,按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选。
4月22日前,将在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政务网(http://www.mgs.gov.cn/)公布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选,请应聘者密切留意。
(三)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4月23日9:00-12:00、14:30-18:00。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
地址:岭南师范学院第三教学楼111号招就处多功能室(赤坎区寸金路29号)。
2.考生需准备相关资料
报名表、大学期间学业成绩表、平均绩点、各类证书、奖励表彰、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就业推荐表等的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工作小组人员审核后将原件退回应聘者,留下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
3.注意事项
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不按要求提供报考申请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本次招聘的专业及专业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学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学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现场面试
1.面试时间:4月24日上午9:00
2.面试地点:岭南师范学院(赤坎区寸金路29号)
3.面试内容:中小学教材内容
4.面试形式:采取“试讲”的形式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各岗位根据应聘者的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由面试成绩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签约人选;如末位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签约人选;如面试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则抽签确定签约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为签约对象。
(五)签约
入围签约人员需要签订有关协议书(签约者属于往届毕业生的,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办理聘用手续。签约者属于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后,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协议生效,办理聘用手续)。
(六)体检
经面试、考核等程序后,确定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被聘用人员必须体检合格。
(七)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政务网(http://www.mg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享受广东茂名滨海新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防疫要求: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和招聘点的防疫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的,不得进入招聘现场,视为放弃资格。2.考生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使、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须持有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考生,方可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所有考生进入招聘现场,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3.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须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提供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1)考生所持的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2)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阳性;(3)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阳性;(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二)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在最终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只可递补一次。
(三)凡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而采用隐瞒、作假手段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被聘用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和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视作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五)被聘用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1日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聘用。
(六)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规定,择业期内的毕业生享有与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就业待遇。
(七)被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至少在聘用单位服务满五年,期间不能申请调动,不能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考试。
七、组织管理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局会同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局成立现场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668-5222920,联系人:邵先生(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局);联系人:郭先生(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局),0668-5331336。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局所有。
附件1:2021年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现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2021年茂名滨海新区现场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局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局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