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
为促进滨海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教育人才聚集区,加快现代化滨海新城建设,依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发〔2017〕37号),结合区域教育工作实际,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拟公开招聘13名高层次教育人才,其中:为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公开招聘3名高层次教育人才、为天津市第一中学滨海学校公开招聘3名高层次教育人才、为天津市实验中学滨海学校公开招聘2名高层次教育人才、为天津市南开中学滨海生态城学校公开招聘1名高层次教育人才、为天津市实验中学滨海育华学校公开招聘2名高层次教育人才、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第一中学公开招聘1名高层次教育人才、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第一中学公开招聘1名高层次教育人才。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13名。具体岗位详见《天津市滨海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高层次教育人才。
(二)招聘条件
⒈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滨海新区,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富有团队精神,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从事岗位要求的学科教学工作,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资质及工作能力;
(5)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6)符合第一、二、三类人才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符合第四类人才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各类人才范围详见附件2);
(7)具有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8)符合第一、二、三类人才报考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符合第四类人才报考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9)在教育教学领域具有突出业绩和较高影响力的教育学专家、教育教学名师或教育教学优秀人才(具体条件详见《计划表》);
(10)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11)符合招聘计划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现为滨海新区教体系统在编在职人员;
(6)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失信联合惩戒人员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区教育体育局成立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局人事工作室。
(一)发布信息
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9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网(rsj.tjbh.gov.cn)、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网(jtj.tjbh.gov.cn)、天津滨海职业学院网(tjbpi.com)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以特快专递邮寄材料方式进行。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30日8:30开始至12月6日16:30结束(现场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特快专递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从公告登载网站下载《天津市滨海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所需材料到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人事工作室报名。
2.特快专递报名:应聘人员从公告登载网站下载《天津市滨海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材料邮寄到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人事工作室。应聘人员须通过咨询电话确认报名情况。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响螺湾迎宾大道1988号(国泰大厦813室)。
联系人:薛老师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电话:022-66896327
3.报名所需材料:
(1)《天津市滨海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士及以上学位需要提供学位认证报告,已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情况总结(2000字以内)以及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等相关佐证材料。
(7)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
通过特快专递方式报名人员可不提交原件,但需对提交的复印件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者后果自负。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应聘人员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明确告知未通过的原因。
(三)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考核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方式:
1.查阅报考人员的有关证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情况总结以及工作业绩等相关佐证材料,了解其基本情况,进行初选,确定进入答辩人员名单。
2.考核组采取答辩等方式,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等情况。
3.考核组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情况确定考核成绩,及格线为60分,将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考核时间及地点通过电话形式通知。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核的,视为放弃。
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网(jtj.tjbh.gov.cn)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在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由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并出具考察材料。
五、公示
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根据考核、体检及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网、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后,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时,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学历、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的验证工作。对提供虚假证件者,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聘用及待遇
对体检、考察等环节中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导致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递补。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的同等人员标准执行。同时按照《滨海新区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津滨教体〔2022〕6号)享受相关待遇。
七、管理与考核
(一)引进人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的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和完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不满五年调离用人单位的,按相关要求将安家补贴退还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缴还区财政局。
(二)用人单位在每年7月初将引进人才工作表现等相关情况书面报区教体局备案。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在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核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区教体局022-66896327
天津市滨海职业学院022-60315336
天津市第一中学滨海学校022-84819908
天津市实验中学滨海学校022-25212868-127
天津市南开中学滨海生态城学校022-25265702
天津市实验中学滨海育华学校022-25709618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第一中学022-63238006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第一中学022-6719072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区教体局监察审计室022-66897226
如遇不可控的突发状况,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将随之进行调整。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并注意相关短信通知,以新调整的安排为准。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