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21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河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有关规定,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杞县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杞县的中国公民。
(二)驻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相关问题说明》规定,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合格证明查询网站页面会及时更新有效期限。
2.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规定要求,招收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的高等学校从2021年起,可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为杞县的由杞县教育体育局认定。
四、认定流程和时间
为了方便广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杞县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对象主要是2021年3月及之前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的社会考生和应届毕业生、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以及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第二批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对象主要是2021年6月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的社会考生和应届毕业生以及其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人员。
1.网报:申请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网报时间分别为2021年4月19日—5月10日和2021年6月15日-6月25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在网页上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按程序要求上传。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2.体检:网上报名成功后进行体检,体检时申请人需自行下载打印《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以下简称体检表),此表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资料下载一栏中下载,一式两份并粘贴与网报同底版照片。携带身份证和《体检表》到杞县中心医院(杞县东环路867号、电话0371-28980222)进行体检,第一批2021年5月12日—5月22日早上7:30-10:30,第二批2021年7月1日—7月10日早上7:30-10:30。
3.现场确认:体检完成后,申请参加第一批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时本人须携带体检完后医院出具的体检单于2021年5月24日-5月28日(9:00—11:40;13:00—16:30)到杞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经四路金城大道交叉口)提交材料;申请参加第二批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时本人须携带体检完后医院出具的体检单于2021年7月12日-7月16日(9:00—11:40;13:00—16:30)到杞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经四路金城大道交叉口)提交材料。
注:体检单只是已参加体检的凭证,不作为体检合格的依据,体检结论以医院提供的体检表为准。
4.公布认定结论及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确认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按照认定批次公布认定结论和发放教师资格证书,领取证书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现场确认准备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豫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县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县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仅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可暂缓提交学历证书,但应在领取证书时提交学历证书原件验证。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
(五)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须现场提交原件)。
2.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3.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由校长签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
(六)体检医院出具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有效期在一年以内)。
《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下载。
(七)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八)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以上要求材料均为原件。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再提交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我县工作部署,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各申请人要按照要求,佩戴口罩,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下,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三)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和现场确认。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021年4月14日
附件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体检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一、体检相关要求
(一)体检对象
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并符合在开封认定条件的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
(二)时间和地点
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时间和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流程
填表---缴费---领化验单---体检---体检结束---体检表交登记处
(四)体检要求
1.携带身份证、体检表(需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正反打印)两份(贴一寸照片);
2.所有申请人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到达体检医院后,按照医院要求保持社交距离排队,保证基本防控。入医院前手机扫描支付宝或微信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后测量温度及手消毒方能入内。
3.体检当天空腹(禁食禁水);
4.体检者需将申报类别填在体检表左上角(如初中、小学、幼儿园等类别),并填清楚联系方式,以手机号码为主;
5.体检费用自理,以体检医院收费为准。
6.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体检登记处并领取体检单。
二、现场确认相关要求
(一)确认对象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且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二)时间和地点
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和现场确认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提交材料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再提交原件。
申请人需提交材料详见公告中“五、现场确认准备材料”。
(四)确认要求
1.所有申请人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按照现场确认地点进场要求出具健康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现场确认时,根据申请人网报人数,实行分时错峰进行现场确认,请申请人遵从工作人员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