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是山东省唯一的国办畜牧兽医类普通高等学校,坐落在美丽的世界风筝都--潍坊市中心,与市委市政府和人民广场毗邻,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便利。学院始建于1955年,办学底蕴深厚,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山东省示范高职院校、第一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学校。现面向全国30个省份招生,在校生12000余人。开设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动物防疫与检疫、畜禽智能化养殖、宠物养护与驯导、宠物医疗技术、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动物营养与饲料、水产养殖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食品智能加工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动物药学、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金融科技应用等专业,动物医学、动物营养与饲料、食品智能加工技术、药品生产技术等4个专业举办“3+2”专本科贯通培养班。
学院秉承“厚德敏行、允智允能”校训,坚持“产教融合、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加强内涵建设,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服务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先后荣获全国大学生综合满意度50强高校、全国农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省级文明单位、改革开放40周年山东最具品牌美誉度学校、山东内涵建设最具影响力高职品牌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4人,其中:中级专业技术岗位5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45人,管理岗位4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应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3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6.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7.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限以下人员应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安置地为山东、已经到安置地退役军人安置主管部门报到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属于以下情形人员不得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招聘岗位:1.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含)、军纪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2.退役后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3.已经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军人。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伍后两年内应聘并拟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将已领取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回退役军人安置主管部门,否则不予聘用。
9.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1年5月13日。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应聘人员不能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nync.shandong.gov.cn)和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sdmy.edu.cn)等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3日9:00—5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5月13日11:00—5月18日16:00
咨询时间:2021年5月13日至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咨询电话0536-7108779。
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s://zzrs.sdmy.edu.cn)进行报名,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结束后,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由学院统一组织,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5分。
打印准考证时间及笔试时间请随时关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不再电话通知本人。
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测试方式进行。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岗位工作所具备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请随时关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不再电话通知本人。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总成绩排序。应聘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函调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nync.shando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6-7108779、邮编:261061
地址:潍坊市胜利东街3031号,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北校区3号教学楼办公区3C306室)
组织人事处网址:https://zzrs.sdmy.edu.cn
七、其他
如果因为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导致某些事项不能按时进行,则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及时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网站。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2021年5月8日